上海首例“黑广播”干扰民航案 嫌犯已被刑拘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鸿仁
2018-01-19 14:04
2017年12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接到中国民航华东管理局报案称,杨浦区国伟路某小区内有人私自安装“黑广播”,干扰民航通讯信号。接到报案后,在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指导下,杨浦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中原路派出所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侦查员根据线索对小区一出租屋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广播信号发射器、远程遥控开关等非法设备。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该房虽然长期出租,但一直无人居住。
为此,警方对租房人员展开缜密侦查。经查,2017年12月,一男子与该出租房房东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在调查过程中,侦查员发现该男子系使用虚假身份租赁房屋,且在房内安装完非法无线电设备后,就未再在小区出现过,案件侦破一时陷入了僵局。
警方于是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通过多方走访还原租房男子在涉案小区周边的活动轨迹。经过连续数日的调查工作,来沪人员陈某进入警方的视线,侦查员同时发现陈某已经潜逃至辽宁省葫芦岛市。为此,杨浦警方抽调精干警力前往当地展开调查。
2017年12月27日下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到案后,陈某如实交代了自2017年9月以来,先后两次在杨浦中原地区使用虚假身份租赁房屋后,于屋内私自架设非法广播信号发射器,发射“黑广告”的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其通过发射器传播的都是一些所谓的保健品广告,这些广告信号能干扰并占据正常广播调频播放,导致一些听众收听后以为是广播电台发布的正规保健品广告,进而根据其中公布的电话联系购买。而陈某再从出售这些“三无”保健品中进行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什么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用无线电设备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同意后才可使用。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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