孑然一身,身后事怎么办才合法合理合情

东方快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陈瑞
2025-12-22 11:53:44
上海46岁独居蒋女士离世后,相关遗产处置和安葬事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虹口区12月21日通报,社区正在协调举行告别仪式,并将依法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表弟吴先生想用遗产为蒋女士购置墓地,被告知墓地费用需在“合理范围”内,后续维护费也需要吴先生承担。这让一个社会新课题变得尖锐:当个体脱离传统家庭结构,其生命的终章何处安放?独居者身后事如何处理才合法合理合情?蒋女士父母早逝、未婚无子,遗产依法将归国家所有。但亲友希望用遗产为其操办后事的诉求,却因缺乏明确操作标准而陷入僵局。现行规则在处理“无主遗产”与生命善后关怀的平衡上,还存在需要弥合的缝隙。这并非孤例,它折射出当下公共治理亟待填补的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这绝非“与民争利”,而是明确权属、清偿债务的制度安排。但法律在“丧葬费用能否以及如何从遗产中支出”这一关键执行环节上,留下了模糊地带。正如上海虹口区民政部门回应,什么是合理支出范围,需要法院“一事一议”。这导致蒋女士身后事陷入困境:钱在账上,却无法按既定法规、流程用于自身后事;远亲想帮忙,却因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无权处置。
在老龄化严重的日本,统计数据显示,2024财年,日本因无人继承而归入国库的财产总额达1291亿日元(约合58.7亿元人民币),创下历史新高。另外,日本墓地因无人祭扫维护“无缘化”也成为严峻问题。
破解之道,在于推动制度从抽象走向具体,从原则走向细则,从被动接收转向主动关怀。当务之急是明确“遗产善后使用”的合理范围与标准,司法与行政部门应协同细化操作指引,明确丧葬、墓地等必要支出的优先清偿顺位——将合理的丧葬、墓地购置及后续维护费用,依法列为优于“收归国有”的支出项目。
同时,倡导“生前规划”,鼓励个人善用法律工具自主安排:通过订立遗嘱明确意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保障生养死葬、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托付未来,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身后事托付给信赖的个人或组织。这也是维护尊严、避免纠纷、避免挤占公共资源的最优解。因意外离世未提前规划的,也可以参照上海葛老伯案,对尽到扶养义务较多的亲友,依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主张分得部分遗产。
让每一位公民,无论是否孑然一身,都能走向有尊严的终点,考验的不仅是法律的周全,更是一个社会文明深处的温度。蒋女士的个案是一面镜子,而社会变迁带来的新课题还会更多。
【此前报道】

| 编辑: | 陈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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