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捐赠文物惊现拍卖场 文物管理不容“糊涂账”

东方快评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5-12-19 15:25:30
一则“捐赠名画流向艺术拍卖市场”的消息,将南京博物院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媒体报道,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今年一场艺术拍卖预展中,估价达8800万元,最终撤拍。南京博物院在17日晚间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称,当初的受捐赠画作其实是“伪作”,已依规进行处置。
我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国有文物禁止买卖。如果相关人员存在私自转移、处置馆藏文物的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贪污、挪用国有资产或妨害文物管理的相关罪名,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律师游云庭认为,从现有公开信息来看,南博的相关处置流程中没有违规的迹象。根据此前的《民法通则》,捐赠给国家的文物,其后续处置通常被认为与捐赠人关系不大。但现行法律已对此作出完善。2018年施行的《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收藏单位如需对接受捐赠的馆藏文物作退出处理,应按与捐赠人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须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此外,1999年生效的《公益事业捐赠法》也强调,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尊重捐赠人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挪作他用,且受赠人对捐赠人的查询负有“如实答复”的义务。
游云庭同时表示,捐赠文物的管理还可以进一步完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未来可通过区块链等手段,将捐赠文物及其权属信息上链存证。一旦文物权属发生变动,系统可自动通知捐赠人,使其及时知情并表达意见。此类技术若应用于捐赠管理,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执行机制,增强透明度与信任。
| 编辑: | 贺晓冬 |
| 责编: | 张蕴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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