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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今起公示!15个管控分区防洪标准公布

时讯

上海发布

2016-11-04 19:12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近期建设区


规划至2020年,全市将建成200K㎡海绵城市区域



总体目标


至规划远期(2040年),建设能够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具备抵抗雨洪灾害的韧性城市;建设水环境质量优良、水生态与城市景观协调、水景观为市民提供亲水休憩空间的水和谐城市;建设外围生态空间充足,主城区、新城邻域生态廊道完整,开发建设区绿色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海绵城市分区管控要求


上海市属于平原感潮河网地区,城镇排水与水利区域除涝分片联系紧密。本规划以顺应城市水系特征、便于城市管理、科学合理划分为原则,在本市水利区域除涝分片的基础上,规划形成了15个海绵城市管控分区。




海绵城市空间结构


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为有效、有序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指导;为后续在各区域、各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提供规划依据。本规划范围为上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833平方公里。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包含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低影响开发三大类途径。


生态保护区:远郊区、重要生态节点、廊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


生态修复区:中心城及新城周边地区,外环绿带、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区域、楔形绿地。低影响开发区:中心城及新城新建区、改造区。



有意见、建议如何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市规土局将《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公示期为30天,如对该规划有意见,请在此公示期限内与市规土局联系。特此公示!


联系人:郭羽 


联系电话:021-62473288-1207


电子邮件:guoyu@supdri.com


信箱地址:铜仁路331号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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