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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委:发卡企业应在指定第三方账户内存入保证金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6-01-10 21:47:55
早在2012年11月,上海商务委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单用途卡业务的发卡企业应在办法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备案。此后又规定,发卡企业应在指定第三方账户存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余额20%的资金,作为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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