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骗钱,不算敲诈勒索算招摇撞骗?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沈雪颖
2020-02-17 14:41
因为疫情,最近这段时间,大家都在家里自我隔离,减少外出。社区的日常管理也比平时严格了许多。
没想到,有人却以疫情为由,做起了违法乱纪的勾当。
2月10日晚上10点多,一名没戴口罩的黑衣男子出现在闵行区浦江镇的一家宾馆里。
他说,他不是来入住的,是警察委派他上门检查防疫措施的。
宾馆的工作人员想,特殊时期,接受检查也是正常的。
谁知这名男子接下来的动作就让人看不懂了:他说,宾馆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况,要关门。并向前台工作人员伸手暗示,索要钱财。
这下工作人员开始怀疑了,并且拒绝了此男的要求。之后,男子便离开了宾馆。
工作人员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第二天中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目前,王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如今是特殊时期,大家都在为了防控疫情加班加点。怎么还有这种人,不但不帮忙,还给人添乱?
得亏警察叔叔厉害,半天内就把这个捣乱分子给抓获了。真是大快人心啊!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事拘留,您是不是有点疑惑——为啥是招摇撞骗而不是敲诈勒索呢?这两种罪名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一
招摇撞骗罪有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那就是利用特定身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职称来行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而敲诈勒索没有这样的特点。
区别二
招摇撞骗的特征是骗,通过欺骗的手段,让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或其他合法权益。
而敲诈勒索就不一样啦,是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或要挟,使被害人精神上产生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其他财产性利益。
之前《案件聚焦》栏目中就曾经播出过这样一起节目,左某等人专门超市里寻找并购买未下架的过期食品,然后以举报为要挟,向店家索要“封口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区别三
招摇撞骗谋取的非法利益范围比较广,最常见的当然就是财物了。但是还不仅限于财物,也可以是骗取某种职务或职称、政治待遇或者荣誉称号等。
而敲诈勒索所获取的非法利益,则仅限于被害人的公私财物。
区别四
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以及社会管理秩序。像我们今天说的这个案例,显然会对民警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罪。
区别五
根据刑法规定,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
当然了,如果有些人出于炫耀目的,自称是某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但是并没有骗取或谋取非法利益,就不构成犯罪。
而敲诈勒索罪,在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区别六
量刑区别
犯招摇撞骗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犯敲诈勒索罪: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说到底,无论这两项罪名到底有啥区别,无论是不是处于特殊时期,总之要记住一句话:法律的底线,千万不要触碰。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编辑:李翔 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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