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区再遭重霾包围 仍有单位违规排污
时讯
新华社
2016-12-04 09:30
为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京津冀地区环保、城管、住建、公安交管等多部门跨区域联动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在发布重污染预警后未执行应急预案相关减排措施,顶风作案、违规排污。
重污染天气压顶华北上空
3日午后开始,京津冀地区空气重污染呈现逐渐聚集、加重趋势。记者3日下午在北京、天津主城区看到,随着空气质量指数AQI不断攀升,远处的高层建筑物几乎都“消失”在雾霾中,天空一片灰霾,路上的许多行人也都戴上了口罩。
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称,2日至4日,华北地区天气趋于稳定,污染扩散条件较为不利,将出现区域性空气重污染过程。北京市气温也将逐步回升,逆温增强,湿度增大,地面以偏南风为主,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预计将出现一次持续污染过程,其中2、3、4日达到“5级重度污染”状态。
记者在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看到的AQI污染形势分布图显示,2日起,随着天气形势趋于静稳,污染物逐步积累,到下午河北中南部大部分城市已经达到中度到重度污染水平。3日,污染带主要集中在河北中南部及东部,其中石家庄是受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最严重的城市之一,预计3日晚20时到22时,PM2.5小时浓度将达到峰值。
天津市气象台2日下午发布了霾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好防范准备。3日18时,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实时监测数据显示,多数环境监测站点空气质量都出现了“5级重度污染”。
提前启动应急措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有效应对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京津冀地区加强区域协作,提前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11月30日12时起,天津市就将原先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升级为橙色,同时应急响应措施同步由Ⅲ级调整为Ⅱ级。天津市还要求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从1日起,河北提前启动中南部区域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包括区域内石家庄、保定、廊坊、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8个市。这也是河北省首次启动区域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同时,包括唐山、沧州在内的区域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措施包括,在市区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工业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4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
北京市预警中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日0时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运动,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建筑垃圾车、渣土车、混凝土罐车必须停驶。
为何北京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2日的空气质量看起来没那么差?对此,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室高级工程师李倩介绍,从遥感动态图可看出,偏南风作用下,灰霾逐渐由南往北输送,2日,京津冀区域污染明显加重,北京南部已出现重污染,但北京大部分地区得益于北部高压影响,白天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夜间才开始转差。
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工程师张良告诉记者,应急减排措施的提前启动,减缓了污染物积累速度,原预计2日上午河北中南部城市会达到重度污染,但由于提前实施了强力的应急减排,2日下午部分城市才达到重度污染水平。
仍有部分单位顶风排污
为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京津冀地区环保、城管、住建、市政市容、环卫、公安交管等多部门跨区域联动,进行执法检查和相关督查,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在重霾天气里违规排污。2日,北京市环保部门开展的“零点行动”加大对固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排放执法检查,检查施工工地、企业排放等点位;通过路检、遥测、入户和进京口检测,共检查机动车3.77万辆次,处罚尾气超标车辆50辆,劝返外埠进京超标车88辆。
北京市环保局称,截至2日晚,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整体情况良好,大型企业和工地执行情况佳,但仍存在零星露天焚烧等情况,已交相关部门处理。
进入11月以来,河北省环保厅组织8个执法检查组,对环首都周边城市、大气传输通道城市开展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督查工作将持续到12月31日。从督查来看,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还有部分企业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采取限产措施。
2日,天津市环保局重点针对污染传输通道上风向区域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共发现典型问题点位21个。
“从反馈的检查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工地未停止土石方作业、5个100%措施未落实、露天焚烧等方面。”据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张凯介绍,有些单位屡查屡犯,如红桥区邵公庄街千阳里工地在多次检查中并未按规定停工,“5个100%”措施也没有落实好。
气象和环保专家称,预计4日夜间,新一轮冷空气将从西北方向影响京津冀地区,届时笼罩在华北地区上空的雾霾天气将自北向南逐渐减弱消散。
(编辑:施荔)
暂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