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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口罩晒在朋友圈 只收定金不发货被刑拘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鸿仁 通讯员 徐伟

2020-02-17 09:35

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贩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钱款得手后,狡猾的犯罪分子并不急于拉黑买家,等待买家动员身边好友再次拼单购买“请君入瓮”。



2月10日晚23时许,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徐泾派出所接报一起诈骗案。急于购买口罩的赵先生于2月4日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其微信好友殷某在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信息。通过微信私聊,对方将口罩照片发给了赵先生,同时自称系医院后勤拿到的口罩,但必须先付款再发货。随后,赵先生通过微信转账1000元用于购买3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直至2月10日双方约定的发货时限,赵先生再次微信对方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对方拉黑,遂报案。



接报后,青浦警方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2月13日晚,分局刑侦支队会同徐泾派出所,在市局刑侦总队及相关单位的协助下,在杨浦区包头路抓获诈骗嫌疑人殷某。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殷某对疫情期间在网上以贩卖口罩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审讯深挖及细致梳理,办案民警发现殷某的另外一名现实好友徐某某与殷某一样以相同方式在朋友圈发布贩卖口罩虚假信息实施诈骗。2月14日晚,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在杨浦区黑山路将徐某某抓获。

审讯时,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诈骗得手后,并不会立即拉黑被害人,而是等发货时限一到立即将对方拉黑。期间,有被害人会将买口罩信息分享给身边好友,动员身边好友以拼单方式再次至犯罪嫌疑人处购买口罩。



经查,2月至今,殷等2人在疫情期间合伙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口罩广告实施诈骗,先后共作案4起,非法获利3万余元。目前,殷等2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在此类诈骗中,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利用被害人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引诱被害人上当,并以“先付款后发货”“支付定金”等理由实施诈骗。疫情期间,青浦警方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通讯员:徐伟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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