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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切实践行依法治国 全面实现民族复兴

时讯

中国西藏之声网

2016-03-09 19:08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月7日上午在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这是他对依法治国的最新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重视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下谈到过依法治国。例如,2012年11月15日,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2年12月5日,总书记在会见第二炮兵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时的讲话强调,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坚持以纪律建设为核心,着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2012年12月8日-10日,总书记在广州战区考察时的讲话指出,要不折不扣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培养部队严守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良好作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2013年1月,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指示中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

  2013年1月22日,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013年2月4日,总书记在视察兰州军区时的讲话中强调,要着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抓好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落实。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部队蔚然成风。要严肃各项纪律,确保政令军令畅通。

  2013年2月23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中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2013年3月17日,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

  2013年11月12日,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上述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获得了空前巨大的前行动力和坚实的保障,一幅“法治中国”的美好画卷已经在我们眼前徐徐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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