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专家:是否受到胁迫不影响对劳荣枝是共犯的认定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12-22 08:33
12月21日上午9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场迟到了近21年的审判也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公诉人指控,1996年至1999年间,系情侣关系的劳荣枝和法子英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公诉机关表示,劳荣枝共参与4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件,参与杀害5人,并抢劫大量钱财。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劳荣枝当庭表示不认可,认为自己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也不是自己的本意,是遭到了法子英的威胁、甚至殴打,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询问过程中,公诉人还提到,劳荣枝的当庭供述与其向公安机关供述的内容多有出入。
庭审上,劳荣枝自称是受害者,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这一说法能不能成立?就证据材料来说,需要哪些证据才能证明劳荣枝的犯罪故意?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表示,她这个胁迫一说,根据网上报道的有关的案情来看,这是不成立的。因为他们在1996年就开始了物色有钱人进行劫财害命的这种活动,预谋选择有钱人这一点非常明确。第二,他们共同在一起生活了有三年的时间,到1999年又犯下了绑架杀人案件。1999年所进行的绑架杀人案件,和她在三年之前所实施的案件,应该说是一个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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