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视频 | 直播间买到“星期狗”,宠物店表示概不负责?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曾瑶婷 冯家琳

2023-10-12 17:32

去年11月,李女士在宠物店的直播间里看中一只博美幼犬,一下子就被萌萌哒的样子吸引,以998元的价格买了下来。



宠物店承诺小狗已打完三针疫苗并做了两次驱虫,一个月内包健康,若小狗在一个月内养死了,包赔一只。同时,宠物店还称,在发货之前都会办一个检疫证,办检疫证时会检查狗有无诸如细小病毒、犬瘟等传染病。



然而,李女士收到狗的当天,就发现了不对劲。“一直睡觉,不起来,也不吃东西。”


见狗不吃东西还拉稀,李女士立马联系了宠物店,对方称狗可能感冒了,指导李女士给狗喂药。



当天晚上,狗吃了药仍未好转,李女士带其到宠物医院检查,被告知该博美犬有冠状病毒、耳螨等。


接下来两天,李女士继续在宠物医院治疗狗,支付了医药费550元。2022年11月12日,她给狗进行了检测,测出有细小病毒,将该情形告知了宠物店,双方沟通未果。2022年11月13日凌晨,小狗死亡。


李女士和宠物店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后,诉至松江法院。



宠物店辩称,细小病毒可能是李女士带狗去医院时感染上的,所以他们只愿意退购犬款和狗粮款,不同意承担医疗费和三倍赔偿责任。


宠物店工作人员在庭上表示:“我开始都跟她说了,不要到宠物医院去治,我们教她治,治死了我们赔。她坚持要到宠物医院去给它治,所以这个费用我们是不承担的。”



松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宠物店自始未出具涉案小狗的检疫证明,提供的相关免疫证上并无驱虫记录,故宠物店在销售过程中有悖诚信、存在欺诈。李女士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双方合同,并要求三倍购犬款的赔偿,依据充分。而检测及治疗费系宠物店交付的小狗不符合约定的健康状况而产生,理应由宠物店承担。狗粮款系因宠物店行为造成的李女士合理经济损失,宠物店理应予以退还,但李女士要求对狗粮款一并主张三倍赔偿,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松江法院法官蔡珺介绍:“宠物店当时承诺,运输前会对小狗进行检疫的,给它办一个检疫证明,但是他也没能提供给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之间宠物买卖协议;宠物店退还李女士购犬款、狗粮款、治疗费,并赔偿三倍购犬款共计五千余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视频:冯家琳)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