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前夫婚内为情人花费30多万 妻子要求返还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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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12-13 17:15
前夫在婚内,向一名女性多次转账,购买机票,累计花费30多万元。离婚后,妻子能否要求这名女性返还这笔钱款呢?近日,福建厦门湖里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2019年,曾女士和游先生离婚了,结束了十年的婚姻。在两人仍维持婚姻关系的2017年,游先生就认识了彭女士,并与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从2018年开始一直到2019离婚前,游先生多次为彭女士及其家人购买飞机票,还向她多次转账。
据湖里法院法官李福清介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游先生赠与三十多万元款项,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付给彭女士。 ”曾女士认为,游先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游先生赠与财产的行为应当无效,要求彭女士将30万多元返还给她。但彭女士却认为,她不知道游先生已婚,这30多万元,她属于善意获取。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对共有财产形成共同共有。本案中,游先生在与曾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彭女士建立、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未征得曾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向彭女士转款,共计34万多元,属于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的重大擅自处分,不仅侵犯了曾女士的财产权,也有违公序良俗及婚姻伦理,因此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彭女士应将34万多元还给曾女士。
(素材来源:厦门台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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