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新安全管理条例
时讯
新华社
2016-01-12 13:39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下午的全体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江小青所作的关于《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化宾 所作的关于《上海市禁毒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上海市供用电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尹明华所作的关于《上海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四部法规。据悉,《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 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该条例规定,本市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 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同时,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性产品。《上海市禁毒条例》将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供用电条 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田春华所作的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张耀伦等委员认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报告,由书面审议改 为常委会会议听取报告,并且增加了提问环节,这是本届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的一次创新,对加大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林化宾等委员就被审 计单位承诺整改的落实进度情况、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提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8家整改责任部门和审计部门到会听取审议发言并回答提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所作的关于《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草 案)》审议结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闸北区和静安区、设立新的静安区若干问题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江小青所作的关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三稿修改情况的报告暨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审议有关情况的说明,并对该修订草案进行了表决,决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四届人大 四次会议审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所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沈晓初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俞北华的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沈晓 初的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施涛为上海市监察局局长;免去顾国林的上海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赵祝平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长,免去周海洋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谢峰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免去孙建平的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
殷一璀表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4件法规草案,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市民生活,对法规的组织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大要阐明立法意图,加强跟踪督 促,提高推动实施的精准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四项法规的责任。本市公安、安监等部门要抓紧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化实施方 案,明确禁放区域的执法主体和执法要求,加强执法力量。
殷一璀强调,全社会十分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就草案中的重要问题深入研究,确保大会审 议表决顺利进行。本次会议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这是常委会支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新探索。审计部门和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 见和建议,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更好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殷一璀指出,今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基本完成,要继续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薛潮出席会议,副主任洪浩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副市长白少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等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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