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讯
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12-25 14:57
1、2016年11月17日,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彭浦所所长凌云接受监管对象某餐饮公司宴请,并收受礼品。凌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11月25日,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在组织街道有关人员开展参观活动期间,借机游览景点,违规组织聚餐并发放礼品。该街道办事处主任肖枫、人大工委副主任冯新宇、党建服务中心主任郜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中秋节、2017年春节,闵行区浦锦街道社区自治办主任迟骋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消费卡。迟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7年1月11日,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组织干部职工在酒店公款聚餐。期间,违规接受并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和礼品发放奖金、奖品。李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7年5月、8月,崇明区大同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耀飞两次接受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张耀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上述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公款旅游、收受礼金礼品等违纪问题反映出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够、执行不力甚至顶风违纪。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始终在思想上绷紧这根弦,清醒认识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日常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四风”问题不放松,加强监督检查、持续通报曝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整治“四风”问题工作,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促进本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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