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
时讯
央视新闻
2016-12-06 19:35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涉事公司地理方位示意图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加强危化品综合治理
《方案》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
《方案》指出,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进一步摸清全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加强化工园区风险管控 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方案》称,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及危险化学品罐区的风险管控。部署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相对集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估,科学确定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加强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的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信体系建设 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方案》还提到,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督促各地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摸排风险 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档案
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制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法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管理体制,制定完善有关标准。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统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防范重特大事故。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加大资金力度,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产业工人培养。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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