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离婚冷静期会变成“家暴庇护所”吗?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0-12-05 07:46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的通知。通知称,民法典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
自明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其中,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对于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央视记者此前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表示,30天的离婚冷静期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而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还没开始实施,可是有人已经对此动起了坏心思,比如挥霍财产、转移财产、仿造债务、家庭暴力等。
那么,一旦遭遇这些情况,离婚冷静期会变成"窗口风险期"吗?
专家表示,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对于存在家暴、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调解"也是必经的程序,调解包括调和与调离两种形式。在调离时会产生"久调不决"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调解的时间做硬性规定。此外,离婚涉及感情问题,人就容易激动,往往就需要缓解一下双方的情绪,从而导致很多离婚案件时间拖得比较长。对于"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专家表示,如果有一方遇到家暴,应当注意收集家暴证据,如通过报警、验伤等方式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尽快判离。而离婚冷静期只是给那些冲动离婚的人一剂后悔药,并不是家庭暴力的庇护所。
民政部社会事物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说,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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