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坠亡女学生家属拒绝接受"自杀":孩子说有人要逼死她
时讯
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2016-12-24 09:14
警方:死者符合摔跌损伤特征
12月22日下午,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通报称,12月18日凌晨1时29分,济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高新校区有人跳楼。跳楼学生后送往山东省立医院东院抢救,凌晨2时10分左右,跳楼学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死者叫李某娜,女,1997年1月出生,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高新校区(齐鲁师范学院高新校区)商务英语专业大二学生,住3号女生公寓402室,山东临沂人。
警方通报称,警方刑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女生宿舍内无打斗痕迹。经法医尸表检验:死者主要损伤符合摔跌损伤特征;其颈部及其他部位未见抓擦、打击、限制性损伤;其左大腿内侧有20cm×9cm由上至下的擦挫伤,骑跨、翻越阳台窗户可以形成。
结合走访调查、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初步分析认为:死者排除他杀,符合摔跌致颅脑损伤、严重内脏损伤合并大失血死亡。相关情况18日上午已向死者家属说明,死者家属当场未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截至目前,死者家属也未提出尸体解剖检验要求。此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家属:孩子电话称受排挤凌辱
23日,李某娜的父亲李先生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事发前一天晚上10时左右,女儿打来电话说受同学排挤、凌辱,没法再上学了,自己和妻子对女儿进行安慰、开导。事发当天凌晨1点左右,女儿再次来电说,有人要逼死她。
“他妈妈问她是不是碰到坏孩子了,她连说三句‘不知道’,电话就断了。”李先生说,一个小时之后,他们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得知孩子“出事了”。家属从校方和警方处了解到,李某娜坠亡时是裸身。对此,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高新校区学校保卫处处长熊炜也予以确认。
娜娜的表姐王女士称,事发次日下午家属见到李某娜的遗体,其身体、腿部有多处伤痕,李某娜母亲见状当场昏厥。她还了解到,李某娜坠亡当晚,有人听见楼道里有争吵打闹声,怀疑与表妹的坠楼有关。
因认为存在诸多疑点,对于警方给出的勘查结果,李某娜的亲属们表示不能认同。同时,李先生还对网传李某娜“与其母有积怨”、“父亲是继父”等说法予以驳诉,称这些传言“纯属造谣!”
校方:死者室友情绪不稳请假回家
23日,山东广播电视大学高新校区学校保卫处处长熊炜介绍,学校在李某娜坠楼后立即联系救护车,于当天凌晨1点33分将其送到附近的山东省立医院东院区,李某娜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据警方通报称,校方证实,12月17日上午李某娜未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另外据其数名同学反映,17日中午发现李某娜将他们在微信、QQ好友中删除。据其临近宿舍同学反映,当晚1时24分听到楼下“咣”的一声巨响,随后有持续约五分钟的嘈杂声,次日听说四楼有人跳楼了。
对于王女士所说的争吵打闹声,熊炜认为,李某娜坠亡时,宿舍会有人哭喊报警,警车、救护车赶到后楼下也会有骚动,“吵闹声”应该是这种声音,而不是争吵打闹声。
熊炜称,经学校调查了解,李某娜性格比较内向,跟同学、室友的关系一般,“但是也不会说跟同学产生激烈的矛盾,她也从来没提出要换宿舍”。李某娜坠楼身亡之后,李某娜的三名室友受到网友攻击,情绪不稳定,三人目前都已经请假回家。
(编辑: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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