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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老人沉迷保健品?关注“六类型”,警惕“四陷阱”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黄思宇

2017-11-03 10:09

“老年保健品”,似乎已成了一个带有负面色彩的名词——络绎不绝的老年人甘心重金购买,结果却是一成不变的商家“圈套”,继而又激起“老人与子女”的家庭矛盾。上海市消保委的一份“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面向千名老人、千名子女作研究,试图揭开这种“非理性消费”背后的问题。


“有着稳定的退休金收入”、“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有钱有闲”的老年群体被商家瞄准为重要的消费群体。不过近年来,这个消费市场有一件消费品——“老年保健品”持续被问题缠绕。一些保健品厂商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设置消费陷阱、牟取非法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俨然成为一个颇受瞩目的社会问题。


上海市消保委作为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从老年消费者权益出发,自2017年7月起先后召开二十场座谈会,对两百多名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者状况进行了定性研究。同时联合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上海迪博大数据研究所,对1000名老年人和1000名子女进行了定量研究。在此基础上,今天(11月2日),上海市消保委发布“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试图揭开“老年保健品”消费背后的问题。


“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发布现场,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刘波博士作解读


因为孤独或出于责任,“非理性”老年消费者有六类型


因为老人重金购买保健品而导致的家庭纷争,已不是一个陌生话题。老年保健品的“怪圈”,让老人和子女之间,在“沉迷”与“防沉迷”之间,做着持续斗争,产生隔阂。而这份“老年保健品消费调查报告”,在对大量老人的调查过程中,对购买“老年保健品”这种“非理性消费”作出深层解读。


“幸福”、“年轻”、“重要”,此次调查中,这些词语在大量老人口中频繁出现,他们渴望幸福、想保持年轻、希望还保有重要的社会地位。而同时出现的,还有这样一些负面的词汇,“着急”、“麻烦”、“孤独”……


“非理性消费”老年消费者的“关键词”


“老年人的孤独感加剧了消费的冲动,我们的调查中,有配偶的老年人就比无配偶的老年人,上当经历要少。” 上海新消费研究中心刘波博士谈道,“再比如,多数老年人想通过保健品让自己健康些,减少给子女带来麻烦,这种‘责任感’也促进了消费冲动。”


经调查研究,“孤独感”、“责任感”、“同情心”、“轻信”、“价值观”、“缺乏知识”成为老年消费者“非理性”购买老年保健品的几大深层消费心理。而这些心理状态的微妙组合,便构成了包括“责任型(怕给子女添麻烦)”、“无知型(缺乏相关知识)”、“轻信型(有一定知识但易轻信专家和过于自信)”、“社交活动匮乏型(缺乏兴趣爱好和社交活动偏少)”、“赠予型(获得子女关心较少)”、“贪便宜随大流型(缺乏主见)”这六种类型的非理性老年消费者(如图)。譬如,一个同时有着“孤独感”、“轻信”而相对“缺乏知识”的老人,属于六类中的“贪便宜随大流”型,缺乏主见,容易受到周围影响。


六种类型的非理性老年消费者


了解老年人深层次的消费心理,有助于更好地为老人“防沉迷”。刘波建议,针对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除了相关部门通过法治手段来进一步规范以外,子女也应主动关心老年人的心理需求,而老年人本身也可按照类型“对症下药”,如“贪便宜随大流”型老人要切记“两不一要”——不要相信小广告、不要贪小便宜,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送免费礼还打亲情牌,保健品销售有“四陷阱”


调查同时,市消保委归结四种“老年保健品”销售陷阱:“免费诱饵”、“亲情攻势”、“迷信‘专家’”以及“投资理财”,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警惕此类危机信号。


消费者蔡老伯投诉称,他参加了某保健品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团”,该团全程推销保健品。盛情难却下,蔡老伯购买了一大堆据称有特殊功效的保健品,但在食用后出现了脑梗塞现象。蔡老伯提出对剩余未拆封部分做退货处理,可手中只有一张没有公司名称的红色收据,销售单位无从寻觅。以“免费”为诱饵,诱使老年人上当受骗的手法最为常见。不法商家通过发放信箱广告,以免费旅游、免费抽奖、免费聚餐等吸引老年人参加,再以免费体检编造各种“疾病”诱使老年人掏钱高价购买保健品。老人使用后,往往没有效果还可能引起副作用,想退货却遭遇没有发票、商家无售后的窘境。


老年保健品营销陷阱之“免费诱饵”


而“打亲情牌”也已成为保健品市场的惯常营销手段。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渴望交流、渴望亲情的心理搞感情促销。销售人员对老年人热情招呼、上门陪伴,甚至帮忙做家务等,待取得信任后开始推销价格不菲的保健品。但当老年人提出退货退款要求时,原本热情的态度发生转变,甚至再也无法取得联系。


此外,有的不法商家打着“公益旗号”,如以某康复协会、某疾病防治中心、某防治工作站等骗取老年人信任;有的不法商家则邀请各类“专家”前来授课,谎称“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再以“负离子”、“超声波”、“微循环”等高科技名词包装制造假象;还有的不法商家雇佣“托儿”,写感谢信、送锦旗、现身说法等来蒙蔽老年人。


另有一种“投资理财”陷阱则是一部分不法商家表面推销项目投资、现金购股,以高收益诱惑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如“低价购买原始股”、“项目投资后可返利”等,实则设置圈套推销保健品。


对此,市消保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是遵医嘱购买保健品。老年人应定期在正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对自身的身体状况有科学、清醒的认识,并遵照医嘱,到正规药店或者商场购买保健品。切勿受“免费”蛊惑,花大价钱购买了无疗效不对症的保健品;二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的身体不可能全靠保健品“吃”出来,而是要依靠平衡膳食、日常锻炼、规律生活、乐观情绪和适宜适量的保健品等多方面协调来共同实现。三是切莫迷信商家宣传。老年人应当保持理性、冷静,购买保健品前务必认准QS及“小蓝帽”标志、批准文号等,也可自行或请家人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产品相关审批信息。购买后索取正规发票,留下证据以备维权;四是警惕高额回报等承诺。不法商家表面销售保健品,实则虚构骗局、非法集资。老年人必须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上海市消保委近些年在持续关注老年消费问题,老年人是重要的社会成员,他们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潜力仍直接影响内需,关系到上海经济的良性发展。”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发布会上指出,希望本次调查能引起全社会对老年保健品消费的关注,推动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更为严格的标准和日常监督、推动相关企业诚信经营,并希望全社会能更关心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正规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他们的晚年生活质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黄思宇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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