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方对"善心汇"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时讯
上海检察
2018-04-26 10:24
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善心汇”传销组织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7月起,犯罪嫌疑人江某、勾某、戚某某、胡某某、程某某、王某、曹某某等人以参加“善心汇”网络平台投资、做慈善为名,通过微信等方式招募他人加入“善心汇”成为会员,要求他人缴纳费用、购买商品以取得“捐赠”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所发展人员消费金额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截至案发,7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发展的下线会员4层至11层不等,总计约3400余人。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善心汇”传销组织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对嫌疑人孙某、顾某、石某、张某、丁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孙某、顾某等五人在先后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组织。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孙某、顾某等五人各自发展下线会员5层至20层不等,总计4万余人。
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善心汇”传销组织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袁某、张某、龚某、吉某、蔡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5名犯罪嫌疑人在先后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通过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等诱饵,对外发展下级会员,并根据所发展会员的“布施”金额、次数获取相应收益。截止案发,5名犯罪嫌疑人各自发展的下线会员7层至4层不等,总计约1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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