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放社会救助金和生活补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时讯
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2020-04-11 07:58
人民网北京4月10日电(王国菁)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表示,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直是各级财政的支持重点。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助政策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加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对困难群众给予社会救助。对城乡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制度,通过发放低保金,使其家庭收入能够达到维持基本生活的水平。对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供养抚养人的老年人,也就是过去所说的“五保户”,还有孤儿、残疾人等,相应地给予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保障待遇,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遇到的特殊困难。今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目前共安排了1560亿元。
二是向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等。为了体现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关心,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连续15年按照10%以上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今年还将进一步研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将直接惠及全国860万名优抚对象。目前,中央财政已经提前下达了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74亿元。
三是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参保失业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同时,按规定对领金期满但仍然没有就业的失业人员等发放失业补助金。
王新祥介绍,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补助政策和资金监管措施,支持和指导各地合理提高补助水平,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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