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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前三个月环保处罚金已达1.31亿元 接近2015年全年水平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韩琼

2017-04-24 09:52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本市执法力度不断攀升。2016年处罚金额达2.5亿元。今天(4月24日)上海市环保局透露,2017年的前3个月,处罚金额已达1.31亿元,同比增长172.6%,接近2015年全年的处罚水平。



上海已建立健全环保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截止到3月份,2017年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件,移送案件数量跻身全国前五。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大气、水和危废领域。这反映出本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十条等工作初见成效。



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上海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但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当前,环保执法仍然存在执法压力和执法能力之间的反差,主要是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查不全”。环境执法面临人少、任务重、要求高的问题,如,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只有400余人,而大中企业多达9.2万家,环保执法难以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执法仍然存在不少“盲区”,不少环境违法者依然逍遥法外。



还有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查不透”。随着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大,许多环境违法行为已经由“面上”进入到“地下”,环境违法的隐蔽性更加提高、技术手段更加高明,如通过暗管、渗坑偷排污染物、篡改监测数据、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等逃避环境监管的行为,客观上增加了环境监管的难度。同时,环境监管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如果执法人员对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不了解,对相关法律、标准不熟悉,对企业的产污、治污和排污环节查不全,就没有达到环境监管的目的。


另外,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改不好”。如违法建设项目被责令停产的后,房东如再将原来的厂房、设备租赁给产生污染的业主,环保部门难以对房东采取法律措施,无法根除滋生产生违法建设项目的土壤。再如,一些建厂较早的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存在“先天不足”,加之污染治理技术不成熟,即使投入重金治理污染,也难以达到法律要求,被责令停产或者关闭时,企业反弹很大,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率。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韩琼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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