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法官醉酒开庭":确有饮酒行为 已报请免职
时讯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2017-11-07 09:22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1月7日消息,近日,有群众通过媒体举报我院芦洪市法庭法官魏凯扬醉酒开庭导致休庭,我院迅速组织力量,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初步调查,2017年8月22日中午,魏凯扬(非党,现任芦洪市法庭副庭长)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宣布休庭后趴在审判席上休息。魏凯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职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饮酒的规定,影响了庭审工作,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决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进一步立案审查,后续处理情况将进一步通报。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监督。
东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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