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选树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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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3-08-02 13:19
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选树活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本届活动将选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为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彰显乐善好施、承担社会责任的奉献精神,营造“人人可慈善”的良好氛围,特邀请社会各界慈善公益人士参加本次选树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支持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上海报业集团、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腾讯·上海站
二、选树人数
通过各方推荐,初选出候选人及候选集体共80名,从中选出30名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50名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提名奖。
三、选树条件
1、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集体(行业不限)选树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孕育感人的慈善文化、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等有创新实践的。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创新管理模式,开拓公益资源整合平台,为现代慈善事业的创新实践作出了特别有益的尝试,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社会影响力。
(4)社会慈善公益形象好,积极把慈善理念融入集体,鼓励、带领集体成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带动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为推进上海慈善事业发展、实践慈善组织专业化运作作出贡献。
(5)为新冠疫情防控或乡村振兴工作作出显著贡献,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2、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个人(行业不限)选树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积极依法行善,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
(2)持续以各种有效形式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觉承担公民社会责任,用爱心感召周边人群和社会力量共同实践慈善,并切实帮助受助对象解决了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有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在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等有创新实践的。
(3)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求,并积极对接社会资源加以解决,取得切实成效的。
(4)以创新形式聚集关注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传播现代慈善理念、实践慈善的专业化和跨界运作。
(5)在新冠疫情防控或乡村振兴工作及服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选树办法
1、上海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公布的报名渠道,向各主办、支持、协办单位推荐或自荐,所有申报材料需由推荐单位审核真实性,并将推荐对象信息通过所在区的发改委信息中心进行审查后,将征信结果随申报材料一起报组委会。
2、所有申报材料由选树委员会进行第一轮初审后,将通过东方网、新民网、腾讯–上海站、上海慈善网、“蓝天下的至爱”微信公众号和《至爱》杂志等各类媒体集中刊登候选对象名单、事迹。
3、入围候选对象事迹展示后,将对候选集体(人)开展进一步考察,候选集体(人)向选树委员会进一步陈述自己的慈善公益理念、经历(故事)以及参评理由。
4、经选树委员会审核,评定出30名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选树结果将通过《新民晚报》、上海慈善网等媒体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5、在第十一届上海市“慈善之星”选树活动过程中,一旦发现慈善之星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主办方有权撤销该候选对象选树资格。在选树活动开展过程中,若有确需增补当选人(集体)的情况,经选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增补名单予以公示一天。
五、申报途径
报名表下载地址:www.scf.org.cn
申报邮箱:shscszx@scf.org.cn
咨询热线:021-643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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