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出行、升学、补贴…这些5月新政事关你我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1-04-30 14:02
即将迎来“五一”小长假,享受假期的同时,又有一大波事关你我的新政策将要实施。
【全国篇】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或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行为的个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将被责令退回;参保人员将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第九十二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电商平台严禁强制“二选一”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了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
不得因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其使用基本功能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规定》特别指出,13类APP无须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包括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实用工具类等。
非法集资清退资金来源包括代言费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也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根据《条例》,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等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
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
新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办法》规定,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还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民航局调整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熔断措施
《关于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熔断措施调整试行的通知》自5月1日起试行。《通知》明确,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10例的,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如连续两班确诊旅客人数分别达到1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累计暂停运行8周。
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5例的,可从自主选择航班熔断措施即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暂停该航班运行2周,并取消奖励航班;或控制客座率运行措施即:自航班入境的第四周起,限制该航班以不高于40%的客座率运行4周,并取消奖励航班。
航空公司单一入境航班确诊旅客人数达到30例的,当周立即熔断,暂停该航班运行4周。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配套规定施行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规定,申请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防脱发的产品,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标注相应的功效成分,如果功效原料不是单一成分的,应当在配方表使用目的栏中明确其具体的功效成分。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按照《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法规文件开展检验。产品宣称婴幼儿和儿童使用的;产品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都需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上海篇】
上海内环内地面道路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早晚高峰时段性限行
5月6日起,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本市内环内地面道路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限行。
限行范围:市中心内环内地面道路,且不含边界道路,具体以标志设置为准。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内环以外道路及边界道路行驶,不受限行措施影响。限行时间为工作日交通早晚高峰各2小时,即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工作日非交通早晚高峰及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不限行。
限行车辆:本次地面道路限行措施限制通行的车辆是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方式:包括“从限行区域外驶入限行区域”和“在限行区域内通行”两种情况。即:在内环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得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驶入内环内,位于内环内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交通早晚高峰时段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启动
5月9日起,2021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填报正式启动。
考生可在5月9日10:00至5月11日10: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站,进入2021年上海市高中提前批(推荐生、自荐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两个志愿,推荐生和自荐生不可兼报。
如若修改,系统以在规定期限内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5月11日10: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补报志愿。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考生还须在5月12日10:00至5月13日16:00对志愿进行书面确认。
推荐生填报的两个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推荐生可于5月29日10:00至5月30日12: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就读学校或区招考机构查询。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6月2日10:00至6月3日12: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方式同上),如果考生在6月3日12: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看手机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的新增变化包括:一是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均应佩戴安全头盔;二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三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四是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夜间应当开启照明装置;五是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装置等等。
《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5月1日起实施
劳动争议、物业矛盾、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面对各类纠纷,打官司并不是唯一途径,今年5月1日起《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将施行,市民群众也可以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
《条例》共有六章72条,其中有不少亮点规定。比如,第十七条和三十二条分别提出,要探索设立市场化运行的调解组织,在明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不收取费用的前提下,进一步说明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公司等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可以收取合理费用。
据了解,上海市16个区全面建立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作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枢纽型实体平台,非诉中心积极整合和引入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资源入驻,初步打造了“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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