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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首谈现金贷监管七大原则 专家:整改的潜在风险或得以在过渡期消化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鱼莎莎

2017-12-01 18:03

现金贷管理风暴已至。今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首次就现金贷相关问题表态,要求机构必须要有放贷业务牌照,各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业务等。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指出,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介入了灰色地带,一些机构无牌经营,涉嫌非法放贷,这些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冯燕表示,考虑到“现金贷”业务较复杂,涉及机构主体很多,将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具体而言,机构层面,主要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


业务层面,主要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这些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和风险底线,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增长势头。



银监会表示,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有以下七大原则:


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


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苏宁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表示,从具体的监管目标和要求上看,与此前的市场预测没有太大出入,年化综合成本不得超过36%的红线看来是基本落实。从监管要求上看,行业内盛行的助贷行为或将会成为重点整顿对象,持牌放贷机构很快会面临来自资金层面的压力,非持牌机构最终将退出这个市场。

此前,市场普遍担心监管会“一刀切”。薛洪言表示,根据银监会的相关表态,这次有一个好的信号在于,明确了将现金贷业务纳入集中整顿,意味着政策层面会给行业一个整改过渡期,因平台退出、资金规模下降等导致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或有望在整改期内得以消化。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鱼莎莎 编辑: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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