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20年前买的安置房没过户 上家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2024-03-21 19:45
松江区的金阿姨今年56岁,如今和自己的儿子儿媳一家,共同居住在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和小辈们住在一起,生活上多少会有些不便。其实,金阿姨夫妇原本是有自己的房子的,那是一套在2004年购买的安置房。
金阿姨说,2004年他的丈夫范老伯听说同事的妹妹张某家家被征收安置,有一套安置房要出售。于是,范老伯和金阿姨买下了他们一套108平米的安置房。
这套安置房的主人是张某的丈夫胡某,根据相关政策,这套安置暂时还不能办理产证,于是,双方在购房协议中也定,等到可以办理产证的时候,胡某要协助办理产权过户。
2004年9月,范老伯和金阿姨付清了购房款,到了2006年,房屋建成,他们一家正式入住。就这样,范老伯金阿姨一家在这里度过了十年无忧无虑的时光。然而,2016年,一张法院的传票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范老伯和金阿姨发现,他们住了十年的房子竟然被登记在了案外人徐某的名下,此时徐某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将房屋交出。这时,他们才意识到事情不妙,原来,当年他们和胡某夫妇买下这套房屋之后,最为关键的办理产权过户这个步骤,却一直没有完成。
原来,2013年,这套安置房就可以办理产证了,然而范老伯找到胡某的时候,他却狮子大开口,要求加价五万元,否则不配合过户。就这样,双方因此僵持不下,过户的事情也就一直拖了下来。
胡某这边,由于产证迟迟未办,也渐渐生出了别的心思。最终,他自己去办出了产证,并把这套房子第二次出售,卖给了案外人徐某。就这样,案外人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了原本已经交易给范老伯和金阿姨的这套安置房,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此时,从法律上来说,徐某已经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主人。
其实,在发现房子可能被一房两卖之后,范老伯和金阿姨也想了很多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先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认为胡某的行为涉嫌诈骗,但最终因证据不足,没有被立案。
随后,他们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胡某签订的购房协议,并要求胡某返还房款、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共计230余万元,最终,法院支持了范老伯和金阿姨的诉请,但是胡某是一个嗜赌如命的赌徒,除了一身的欠债,根本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范老伯和金阿姨虽然已经胜诉,但依然面临着既拿不到房,又拿不回钱的窘境,
2019年,范老伯和金阿姨开始在外租房居住,多年的心理压力也让范老伯的健康状况出现了问题。在金阿姨的坚持下,范老伯终于去医院接受了检查,结果医生诊断为直肠癌晚期。
2021年11月,范老伯因病情加重医治无效,带着遗憾离开了这个世界。这让金阿姨的内心久久不能释怀,她决定要继续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代理律师在调查时,也发现了问题。
原来,根据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显示,胡某第二次出售涉案房屋时,参与其中的两名中介人员很有可能明知该房屋早已被出售,仍然积极协助胡某进行了第二次的出售,金阿姨一方认为,两名中介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于是,2023年4月,金阿姨等5名范老伯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中介公司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上,原告金阿姨一房要求中介公司对于胡某因合同违约案件中应当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被告的中介公司并不同意金阿姨的诉请,他们表示本案涉案房屋被一房二卖,金阿姨和范老伯一直未能及时办理产证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同时,中介公司提出,金阿姨的合法权益已经在和胡某的合同违约诉讼中得到了全部的支持和救济,因此不应再通过侵权诉讼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责任。
同时,对于本案中的关键证据,也就是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被告中介公司认为笔录中的讲述有冲突矛盾之处,因此,对这份证据的效力并不认可。
主审法官表示,开庭中,被告对这两个员工的身份是没意见的,现在被告对他们陈述有意见,法院要求公司找到他们,到庭来再接受法院的咨询,他们无法联系到员工,法院也没办法找到这两名员工。所以根据证据规则,法院可以推定,一切不利的后果由被告来承担,法院还是采纳了这些公安调查笔录的证据,
2023年12月21日,松江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中介公司对前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胡某、张某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20%,向原告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被告中介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编辑: | 刘晨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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