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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魏传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2019-11-05 13:01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于2019年9月17日交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传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魏传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魏传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中国检验检疫学会(2018年12月更名为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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