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反恐办就美通过涉疆法案答记者问
时讯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9-12-04 11:25
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对此,国家反恐办主任刘跃进接受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国家反恐部门对此有何评论?
答: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罔顾事实,歪曲捏造,无中生有,对中国政府的治疆政策、反恐维稳举措和新疆人权状况进行肆意诬蔑和无端指责,充分暴露美方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打着“人权”旗号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目的,我们对此表示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
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中国特别是新疆地区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极大危害了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践踏人类基本尊严。面对现实威胁,中国政府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得到新疆各族群众的普遍支持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为国际反恐事业做出了积极努力和贡献。目前,新疆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暴恐案件,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民生不断改善,文化空前繁荣,宗教和睦和顺,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打击恐怖主义,坚持依法打击恐怖主义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倡导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又致力于消除恐怖主义滋生蔓延的条件,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基础上,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当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带来的挑战依旧严峻,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任重道远,为虎作伥终将养虎为患,唯有摒弃“双重标准”,增进政治互信,凝聚战略共识,促进合作交流,才能更有效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问: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的“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中多次“批评”中国政府借反恐问题在新疆实施“镇压”“侵犯少数民族人权”。请问您怎么看?
答:一段时期,境内外“东突”势力在我国新疆等地策划、组织、实施分裂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共制造了数千起暴恐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牺牲,财产损失无法估算,严重危害我国的安全与稳定,危害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护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维护新疆及其周边地区的和谐稳定,中国政府对暴力恐怖活动始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经过开展5年多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有利维护了新疆社会稳定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2500万新疆各族人民的广泛支持,也为国际反恐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是法治国家,在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将打击暴恐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既注重依法严厉打击少数严重暴力恐怖犯罪,严厉惩治极少数恐怖组织骨干分子和恐怖活动犯罪人员,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又重视开展源头治理,通过帮教,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根本不存在美方所称的“侵犯少数民族人权”问题。
问:去年以来,美持续对新疆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责。对此,您作何评论?
答: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以帮助就业、去除极端为导向目的学校性质的机构,今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对教培中心的情况作了全面系统介绍,也对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指控作了回应。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打击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既是世界性问题,也是世界性难题。中国在广泛借鉴吸收国外反恐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打击和预防相结合,实施去极端化措施。新疆依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是中国在反恐和去极端化方面所作的积极尝试和探索,也是对《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决议和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的响应和落实。自2018年底以来,联合国高层、外国驻华使节、国际组织、一些国家常驻日内瓦代表团和境外媒体、宗教团体等来自91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批团组、1000多人赴疆参访。通过实地参观访问,许多人理解了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他们纷纷表示,新疆的暴恐活动惨无人道、令人愤慨,教培工作挽救了那些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控制的学员,新疆的教培工作为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很有借鉴价值。美方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歪曲污蔑,无非是拿“宗教”“人权”为幌子,干涉中国内政,遏制中国发展。
问: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敌人。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开展反恐国际合作有关情况。
答:中国在为打击恐怖主义做出自己努力的同时,始终坚持主张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决议,先后批准加入了12个全球性的国际反恐公约,积极参与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合作机制,并通过双边渠道同有关国家开展了有效合作。
近年来,受“东伊运”等境外“东突”恐怖组织蛊惑煽动,我境内人员非法出境参加恐怖活动情况突出,严重影响国家和地区间安全稳定。为打击此类犯罪,中国执法部门加大了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合作力度,严格依法开展国际执法合作,提交违法犯罪证据,有序开展遣返工作。对遣返回国的非法出境人员,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这些工作有力维护了中国以及地区间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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