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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迟到两年的发现!一份伪造报告撕开哪些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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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严相莉  翟静  杨沁雨

2026-03-25 13:49:56

针对患者住院检查报告系伪造一事,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昨晚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焦点问题。通报显示,主管医生违规私自推荐患者外送检测,将严肃处理,并就此事给患者带来的困扰和不良就医体验深表歉意。



针对检查报告造假过程中医生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的质疑,院方表示,患者住院期间,为进一步明确诊断,主管医生建议患者完善“脱髓鞘抗体”检测。因医院当时暂未开展这个项目,医生推荐患者将脑脊液样本交由自称“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职员的梁某。



后经进一步核实,这份检测报告确系伪造。公安机关查明,梁某利用其在检验机构工作的便利伪造检测报告,目前已因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及检察机关经调查,暂未发现相关医务人员伙同梁某共同实施诈骗或收受梁某的不正当利益。针对医生违规私自推荐患者外送检测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此事深刻暴露出医院当时在外送检测环节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辜负了患者对医院的信任。


事件发生后,如何保障外检的合规性?院方表示,将对外送项目实施规范化、闭环式管理。同时,对外送检验机构实施严格遴选与资质评估,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要不是两年后深圳医生质疑检测报告,当事人小王或许至今仍被蒙在鼓里,绝想不到自己在珠海知名三甲医院住院期间做的脑脊液检查报告竟然是伪造的。“假报告”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


2023年7月,当事人小王因突发疾病在中山五院住院,在医生介绍下,把脑脊液样本交给了自称来自“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的梁某,并向其个人支付了5318元检测费。



两年后,小王在深圳复诊时被医生告知“报告准确性存疑,疑似伪造”。


检测单位的答复更是令人震惊,对方声称“从未收到过样本,也从未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患者家属随后向珠海市香洲区朝阳派出所报案。



事后,患者家属在中山五院复印治疗期间的病历时发现,包括这份“脑脊液检查报告”在内的3项外送检测报告,都没有归入病历存档。



涉事人员梁某表示,他曾是广州华银医学检测公司珠海外包业务员,小王的样本确实没有交回公司。因为伪造6名患者的检测报告,他以诈骗罪获刑,半年前刚出狱。



针对患者投诉,院方表示,收费的第三方当事人已依法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医院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


针对这起事件,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反馈意见中指出,患者接受的脱髓鞘抗体检测在当时的中山五院无法开展,确实需要外送检测;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是具备国家认证的机构;而对于外送的检测结果,只会在病历中记载,没有存档纸质版结果。针对这一特殊情况,建议家属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三甲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本身已经足够荒诞。但更离奇的是,似乎所有责任都归到了已经刑满释放的梁某身上,医院和检测机构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检测机构华银医学说,当事人梁某不是他们的员工,不清楚他为何可以顶着公司名号在中山五院招揽业务。而梁某则自称是公司的珠海外包业务员。



另一边,中山五院声称“没有说检测对诊断治疗是决定性的”“无技术能力鉴定报告真伪”。那么,如果检测结果没那么重要,为何要让患者花5000多元的“冤枉钱”?其次,医院既然选择外送检测,就该负起对合作机构、相关人员资质和报告权威性的审核责任。



此外,患者发现花费巨大的检测报告没有归入病历存档,被告知“无法核查”,这本身是否违反了病历管理的规定?


患者和家属认为,医院作为诊疗主体,应当负起责任,退还检测费用并重新评判诊疗方案,调查虚假报告是否导致延误治疗等问题。



在这起事件中,各方责任如何划分,暴露出了涉事医院的哪些问题?医疗领域专业律师卢意光认为,按照流程来说,医疗机构如果要委托外面的机构检验检测,都会签订相应的协议。选择合适的检验检测机构,就要求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自己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而要保证检验结果的正确准确,就要有细致的制度,比如病历书写制度、病历审核制度,并实施检验检测的流程控制。出现伪造病例,制度上肯定存在严重问题。医务人员私下委托检验方的违法违规之处就在于,委托方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检验方也没有尽到医疗机构的专业义务。此事侵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权,因为伪造病例,可能就无法真实反映健康状况。同时,知情同意权也没有保障,还遭受了经济损失。


报告造假、张冠李戴、前后矛盾,医院检测报告近年来的怪现象,令人瞠目结舌。


上周,媒体刚刚报道了广州李女士在南方医院体检后,同一部位CT报告两周三变、结论截然不同的新闻。查实涉事医生不复核结果,报告内容从疑似肾上腺肿瘤,到最终确认无异常,而患者险些白白挨上不必要的一刀。



去年8月,患者翟女士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就诊时,因另一患者误入检查室,导致患者的CT影像被“张冠李戴”,直接录入到翟女士名下。翟女士因此被误诊为“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服药3个月后,才经复查发现真相。



除了操作不规范带来的信息不对称,还有恶意篡改数据、伪造病历和报告的行径,甚至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闭环。去年9月,国家医保局公布典型案例,内蒙古某中医院被查出欺诈骗保长达27个月,涉案金额高达204万元。6名医务人员批量伪造了67份CT及DR检查报告单,50份虚假病历,医院直接变成了“骗保工厂”。



医疗领域的这条黑色利益链,让各类检测报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严重的甚至能危害到患者的生命安全。从流程上、执行上,如何加强全链条的监管?卢意光律师指出,伪造病历、伪造检测报告、欺诈骗保等行为背后,多数存在不正当利益链条,监管肯定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当然,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也难辞其咎。外送监测,理应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事前,要核验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并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规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提前做好风险防范。事中,要有监督监管流程,如果发现有疑问或数据偏差,就必须提出复检,或者送到其他的第三方核验。事后,如果发现不当行为,决不能姑息、包庇隐瞒,应该主动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追究责任。

编辑: 杨沁雨 翟静
责编: 严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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