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少数县区还没有长城保护员
时讯
新华社
2017-12-25 15:57
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长城保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内蒙古、吉林、河南、青海等省(区)长城保护员经费偏低或落实不到位,辽宁有9个县区没有长城保护员。
据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副司长岳志勇介绍,2017年,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针对2016年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督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国家文物局专项督察组对去年得分低于80分的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陕西、青海、新疆共8个省(区、市)集中开展实地督察。
督察结果显示,目前8省(区、市)均未出台省级长城保护地方性法规,辽宁、河南两省未建立长城保护奖励制度,长城保护法规制度有待健全完善。依法将长城段落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比例参差不齐,新疆占47.64%、辽宁占6.8%,远低于平均水平,长城保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同时,通报指出,8省(区、市)长城认定点段的展示利用率约为0.2%,长城的社会、精神、经济价值有待进一步研究挖掘,展示利用方式与规模有待进一步拓展,长城保护管理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局面尚未形成。
国家文物局要求,针对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和存在的问题短板,各地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长远保护利用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整改成效进行客观评估,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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