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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既不让工人复工,又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郭南一 施亚娟

2022-08-18 19:10

6月28日,特勤员在位于嘉定区南翔镇的员工宿舍里,见到了部分没能开工的工人。他们都是在一家名为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打工的,以前在工厂干得还不错,但是今年4月工厂停工后,厂方的一些做法却让工人有些寒心。


4月15日,工人领到了3月份的工资和奖金,和疫情前基本持平,但是到了5月18日,大部分工人只拿到了2072元,比上海的最低工资还要少500多元。



到了6月的发薪日,工厂发给工人们的钱更少了,在之前2072元的基础上扣除了宿舍的水电费,每个人实际到手只有1600多块。


上海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590元。而工人们在4月拿到的2072元正好是最低工资打了八折。那么,工厂的这种做法是否涉嫌违法呢?劳动法领域的专家指出,工人们收到的其实并不是工资,而是生活费。


专家表示,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因为疫情导致停工停产的生活费,发放标准不能低于上海基本工资的80%。



工人们表示,在上海全域静态管理期间,工厂没办法开工,大家只能拿最基本的生活费,也是和企业共度时艰,大家能接受。不过6月工厂恢复正常后工厂却还是没让他们这些工人开工。


不开工就没有收入,每月1600多的生活费,只能保障自己基本的温饱,根本没有余钱给到老家的家人们,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这样的情况让这些外出打工的工人们很是无奈。


于是,工人们找到厂方希望重回工作岗位时,得到的回复是,要么等通知,等不了的可以自行离职。


工人们表示,厂方的说法他们完全无法接受。因为他们都和工厂签了劳动合同 ,公司如果不想再让自己上班,就应该解除合同,然后支付补偿金。在工人们看来,现在企业就是用拖延战术,来逼走工人,可以省下一笔补偿金。


那么,公司解约和员工主动离职,差别在哪儿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劳动者提出自行离职,就拿不到任何补偿金。


那么,像这样既不让工人复工,又不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一直拖着的做法,是否有问题呢?特勤员查阅了工人们和工厂签的劳动合同,发现合同第三条第四款写明,工厂作为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老刘和工友说,按照合同,工厂就算缩减生产规模,也应该安排员工转岗位,而不是撂在一边,因为大家实在耗不起。如今只希望厂里赶紧给个说法。



在了解了工人们的诉求后,特勤员便跟随老刘等来到了浩力森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保安在得知特勤员的来意后,接连打了几个电话,随后便表示,不能进厂,领导们都不在。


就在特勤员和保安交涉的时候,仇师傅从走出工厂准备吃午饭的员工中认出了一个人事部的工作人员,特勤员马上上前询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厂领导都出差去了。


在厂门口特勤员又通过电话试图联系厂里的领导,但是,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无法接通。随后,特勤员又就老刘和工友们的情况,咨询了后援律师。后援律师表示,工厂的行为,不仅涉嫌违反劳动合同还涉嫌违法。


后援律师同时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人们可以通过调解,仲裁,乃至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7月6日,老刘和仇师傅来到了嘉定区南翔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和厂方进行沟通协商。



7月15日,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再次来到了南翔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这一次,出现在调解现场的,又是之前特勤员在厂门口采访时遇到的那位人事主管。而她代表厂方与老刘和仇师傅解除了劳动合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工厂同意支付给两人6月和7月上半月工资,工厂应支付给老刘9000元、仇师傅100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南一 施亚娟 实习编辑:张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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