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钱仁风获国家赔偿172万 受害者再吁追查真凶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正磊
2016-08-09 10:43
今天(8月9日)上午9点30分,云南省高院正式向钱仁风下发国家赔偿判决书,钱仁风共获赔1723857.30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23857.3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仍在广州工作的钱仁风因路途遥远,并未亲自回昆明接收判决书。钱仁风的家属、代理律师杨柱以及特意赶来的“星蕊宝宝园”投毒案受害者朱明华和侯建禄,均未被允许参加发布会,发布会现场只有十多家媒体。
早在本月2日,钱仁风已经知晓国家赔偿的最终结果,钱仁风本人表示接受,也不会再进行行政复议或上诉。“我非常理解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难处,感觉他们尽最大可能帮我了,我也不会为难别人。”钱仁风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此前,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总额共计955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在她看来,在狱中失去的是24小时的自由,不能等于工作8小时,因而侵害人身自由赔偿金方面应该按照24小时工作时间来计算,同时节假日和周末也应按照3倍和2倍的工资标准来计算,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申冤费用,提出了上述索赔金额。
钱仁风的两位代理律师曾表示,目前国家赔偿的标准太低,希望本案中24小时计算方法能够引起重视,但他们选择尊重钱仁风的决定,也接受这一赔偿裁决。
2002年2月,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中毒身亡。随后,在该园工作的17岁保姆钱仁风被认定为案件嫌疑人。200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风无期徒刑。在律师和家属的帮助下,钱仁风进行了多年的申诉。最终云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5年12月21日宣布钱仁风无罪,当庭释放。此前,钱仁风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今年7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钱仁风申请国家赔偿案举行听证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当事人钱仁风鞠躬赔礼道歉。钱仁风虽然接受了道歉,但仍然多次提及追查真凶并惩处相关责任人员。在她看来,只有真凶落网,才能真正还她清白。
国家赔偿款不会立即到账。钱仁风今天告诉看看新闻记者,可能要再等一个多月。钱仁风准备等赔偿款到账后先把多年申冤欠下的帐还了,剩下的钱如何用还未有具体打算。
值得注意的是,特意赶来的侯建禄和朱明华本打算在发布会现场共同提交追查真凶的请愿书,未被允许进入后已将请愿书交由媒体代交给省高院。朱明华是幼儿园园长朱梅之父,投毒案发后因家中多次被人纵火,朱明华因此惧怕躲避多年,最终在7月8日听证会前站出来,呼吁捉拿真凶。一周前,死去幼童的父亲侯建禄,因看到云南省高院对钱仁风的道歉,也一改对钱仁风“痛恨多年”的态度,决心和朱明华共同呼吁追查真凶。“法院是代表法律,他们向钱仁风道歉肯定就是说有证据说明她是被冤枉的。不过真凶一天没抓到,我还是一天不想见钱仁风。”侯建禄今天对看看新闻记者表示。
(编辑: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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