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视频 | 男子酒后化身"魔鬼" 抢走出租车后连续撞飞两人

看现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琦 崔伟峰 李弘宇

2019-05-21 20:31

这名被告仓某,在酒后直接化身为了"魔鬼"。他不仅拒付出租车费,还打伤司机,更疯狂的是他居然还抢走了出租车,酒驾 撞飞一名外卖员和代驾员……今天上午,静安区人民法院就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在庭审中,法官罕见地用"丧心病狂"来形容被告人的疯狂行为。



今天的庭审现场,面对着法庭讯问,被告人仓某显得很平静,这与事发当晚他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2018年12月8日0点,仓某饮酒后乘坐王某驾驶的出租车,至天目中路、新民支路口下车,并拒付车费。在司机王某下车向其索要车费时,仓某对王某拳打脚踢,两人一路扭打,仓某还脱下鞋子猛击王某头部。随后,仓某突然跑回出租车,坐上驾驶座。不顾王某的拦截,猛踩油门驶离。在车辆行驶至天目梅园路口,车先后撞倒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外卖电动车和滑板车,外卖小哥被撞飞五六米远。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张婷:“造成两人倒地受伤后,被告人仓某继续驾车至天目西路民立路附近,撞击人行道隔离栏致使车辆无法行驶,而被迫下车,步行至长城假日酒店门口,欲再次驾驶他人车辆时,被群众扭获,后被接报赶至现场的公安人员带至公安机关。”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长罗宏:“从本案的事实来看,被告人仓某的行为应该这样来形容,叫丧心病狂,不是你一句记不清楚了,不记得了就能搪塞过去的。”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因外伤致八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因外伤致左前额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被害人熊某两处构成轻伤二级,一处轻伤一级。被告人仓某案发时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65.35mg100mL,而且其并未依法取得驾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仓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又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任意冲撞,危害公共安全,应该以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长罗宏:“被告人仓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静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员公绪龙:“两名(被撞伤的)被害人,一名是代驾人员,一名是外卖员,他们在凌晨还在外边工作,家庭条件都不富裕,这一次受伤之后,两名被害人都基本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而且被告人对两名被害人目前没有任何的赔偿情况,对被告人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我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进行了一个六年的刑罚,是超过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主要就是考虑到被告人现在的行为,一个恶劣的程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琦 崔伟峰 李弘宇 编辑:胡琰琦)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