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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不准办寿宴 村干部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胡宝强 阮丽

2016-12-28 16:52


这条新闻很挺有意思。

云南当地媒体《都市时报》报道,12月22日,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黄华镇甘田村治安员粟明军接到电话举报,该村白沙一组胡某正在为父亲举办80岁寿宴,祝寿的人非常多。接到举报后,村主任魏银龙向镇政府报告,并立即带领工作人员赶往胡某家。发现,那里已聚集了近80名村民,坝子边上砌起了临时灶头,一副要大办一场的气势。经半小时的说服教育,胡某及其父母认识到乱办酒宴这一陋习的不良影响,保证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消息一出,迅速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有媒体直呼,八十农家老翁何辜,要遭此一厄?


事实上,类似村民办寿宴或被制止、或被罚款的事件并非个案。今年8月10日,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南坝镇村民曹仁成为自己87岁的母亲办寿宴,当天就被举报违规办宴席,随后,这位村民被要求缴纳650元罚款,名目是"违规办宴席认识费"。随后,曹仁成还接到龙湾村村主任电话,要求他一起到南坝镇纪委办公室接受教育,写检讨。


应该看到,近年来,中央厉行八项规定,狠杀官场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很多省市也都颁布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但是,把规范的对象指向普通群众,是否存在矫枉过正之嫌呢?

有媒体报道,去年,四川省通江县发布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规范,农村和城镇居民操办酒席都要有各种清规戒律:升学、满月等不许宴请,办寿酒必须要七十周岁以上,且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引得舆论一片吐槽。

今年教师节前夕,山西长治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在学生放假后,自费在饭店聚餐饮酒,结果被当地纪委通报。两名聚餐组织者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检讨,其他22名参与者,被集体约谈。这起事件引起舆论反弹后,屯留县又撤销了对涉事教师的处分,再次引发舆论追问。

无独有偶,今年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两名来自福建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结果被通报批评。违反了什么规定呢?原来,当地制订的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的行为规范中,就有一项是,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不过,这则通报批评事后也被黯然撤销。

时事评论员方正宇认为,法律只是底线,一味强调刚性执法会引来舆论质疑,如果执法部门对法律的理解太僵硬,不通情理,则会产生负面效应。一些允许但并不鼓励的行为,还是要用相对灵活的柔性方式应对,要善于通过道德倡导的方式来解决。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这次"八旬老翁寿宴被叫停",网上舆论和主流体并非一边倒批评了当地村干部的做法。一些网友认为,现在农村一些地方出现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陋习,让许多群众不堪重负,这种不良风气该狠狠刹一刹。
网友"小蒋随想"则说,对乡里乡亲而言,彼此"频繁摆寿宴"的一大副作用是"随礼"负担沉重。碍于乡亲情面,不去不合适,去了就得塞红包,而且礼金不能太寒酸。人情礼负担着实沉重。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盲目攀比的心理作祟,在一些农村,喜事的名目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还有"谢师宴"、"乔迁酒","生日酒",怀孕了还要摆"保胎酒",甚至就连牲口下个崽子也要办酒。为了移风易俗,一些地方政府不惜通过"立村规村约"的方式,对村民操办红白喜事的酒席做出硬性规定。

时事评论员方正宇表示,当子女进孝演变成铺张浪费,村民的力量又无法对抗时,相关部门可以合理介入,帮助村民减轻负担。但关键是要在法律道德与规则之间实现平衡。近年来,不少地方建立起的村规办法,起到补充完善法律的积极作用。但是村委会不是行政执法部门,想要充分发挥效力,还需把工作做细做实。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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