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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而复活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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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23-05-17 20:47

残疾人意外死亡 ,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青浦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建东积极开展庭前调查 ,在充分阐释法理,终于打开了双方和解通道。


2022年7月13日,43岁的残疾人徐涛下班回家后突然昏厥,送医后全身器官衰竭,第二天不幸病逝。之后,当他父亲依照当地残联为徐涛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寻求理赔时,意外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随后,这场合同纠纷,上诉到了青浦区法院。


2023年3月1日,双方二次开庭,原告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付原告保险人民币5万元。因为徐家父子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所以代理出庭的是徐涛父亲的侄子,也是徐家父子三人的监护人徐忠,在当天事发后,他第一个赶到,也在第一时间把徐涛送到了临近的医院。亲属们在医院,接连收到医生发的病危通知书,守候在医院的徐忠,和一堆亲人心急如焚却无能为力。最后,他们把徐涛送回了家中,半小时之内死亡。



徐涛去世后、办完丧事不久,眼见着家中经济拮据,老父亲拿出了一张青浦区残联替徐涛投保的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这份保险中,保险受益人是徐父,但随后,理赔申请被断然拒绝了。保险公司认为,徐的死亡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并且质疑:第一,热射病也就是中暑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并非突发的,瞬间造成的事故或者是伤害。第二,热射病在医学上是属于疾病,也就是身体过热引发的疾病,不符合意外伤害,非疾病的构成要件。


尽管原告提供了徐涛死后,由青浦区人社局认定徐涛犯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书证,但保险公司并不认可。保险公司进而认为,在徐涛死后次日,社区卫生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也存在瑕疵,原被告双方对于徐涛死因意见分歧,观点相左。



面对保险公司的质疑,作为监护人和死者的亲属,徐忠解释为什么把徐涛在死前运回家中,是因为按照风俗来办的,死在家里比较好,还有一口气留在家里,医院当时无法救活徐涛了。因为回天无力,亲戚们经过商量后,才决定将徐涛送回家里。但在保险公司看来,在徐涛的病亡事件中,缺少了理赔必要的呼叫120等程序。


保险公司认为,徐涛的死亡不属于意外保险的责任范围,这与原告诉请的五万元投保理赔金额相去甚远,不过通过庭审,双方争议的焦点更加清晰。保险公司表示,退一步讲,如果法庭认定死者死因是热射病,根据合同的特别约定,疾病死亡责任拓展,因疾病死亡的也只能赔偿2500元,而投保理赔金额原本是五万元,这对于困难中的残疾人家庭非常重要,但双方诉求差距如此之大,法官要做出公正判决,有必要进行调查。



针对二次开庭,法官提前做了一番功课,一起来看。开庭前一周的2月22日,记者随法官开展的庭前调查,我们首先来到徐涛生前工作的工厂和医院,调查到了第一手材料,在徐涛工作的地方,有不少村里送来身有残疾的工作者,他们工作时间比较短,环境比较宽松。法官了解到,徐涛当天的唯一一次外出是跟随厂里司机出车一小时,回到工厂后,就整理塑料袋,并没有出现不适。随后法官走访医院,找到当天的值班医生,了解核实到了热射病就是重度中暑以及徐涛当时病危的重要情况。医院方证实,徐涛进入icu后,就处于病危状态,那经过医院反复的就治,其病情也没有起到有一个明显的好转。相反的,他的病情是急转直下,到了不可逆的状态,对于家属来讲,继续就治,对病情进展已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调查笔录,在二次开庭中,法官都提供给原被告双方。法官认为,保险公司认为家属将死者接出院后,至其死亡过程当中可能有其他因素,导致了死者的死亡,这个举证责任在于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当庭未有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需要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官认为,由于死者处于一种危待状态,家属只是出于一种风俗习惯将其接回家中,是否继续接受治疗,对其的病情的结果是不造成影响。


在庭审间隙,法官和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也告知了徐涛死后,徐家父子智力残疾、经济状况堪忧的实情,保险公司立场开始松动。经过双方当庭协商,保险公司启动了理赔程序。



2023年4月13日,青浦区人民法院在线为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协商,保险公司最后理赔了4万元。据了解,当地居委会街道和残联,日常对这个残疾家庭多有扶持,五年来,每周都有志愿者上门替他们洗衣做饭,打理生活。徐家长子去世后,村里、街道和残联,给他们家的帮扶加了码,来的频率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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