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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中信国信海通“两融”违法事实不成立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8-11-05 20:17

11月5日盘后,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及国信证券相继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3年前的"两融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该案结案。


2015年,一家名为司度贸易的外资公司因做空A股获利巨大,与其合作的中信证券等3家中国顶级证券公司也相继因违规提供融资融券业务被调查。随后中信证券遭遇一系列公司人事动荡,并于2017年5月领到3.7亿元的顶格罚单。


今日所“结”之“案”,即2015年以上三家券商违规为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



中信证券公告显示,2015年,中信证券因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提及,中信证券与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或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海通证券亦发布公告称,2017年5月23日,公司因司度及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公司相关员工作出行政处罚。



随后,国信证券发布公告表示,2017年5月24日,国信证券及公司相关人员因司度及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7年 三券商拟被罚近5亿


此前,有关此案的最新进展还停留在一年半年之前。


2017年5月24日,中信证券曾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存在违反“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之嫌,证监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6万元,并处人民币3.08亿元罚款,合计罚没近3.7亿。


与中信一起被罚的还有海通证券和国信证券。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5年5月,海通证券当月即先后为上海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了证券账户及信用账户,5月11日,海通证券与富安达基金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致使上海司度得以开展大规模的融券交易。证监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96万元,并处罚款254.83万元。


国信证券方面,2015年1月19日,上海司度作为委托人、国信期货作为管理人、国信证券作为托管人,三方签订了国信期货——易融系列海外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2015年1月27日,国信证券为上海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了证券账户;同日,国信证券与国信期货就账户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次月即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致使上海司度得以开展大规模的融券交易。证监会责令国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88.67万元,并处10443万元罚款。


结局逆转: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证监会决定结案


而今天发布的三份公告均显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及公司相关员工的上述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本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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