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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女子租房不幸遇“无赖” 电视油画等均被搬走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浩亮

2018-08-20 18:23

最近,市民田女士向看看新闻Knews和《新闻坊》微信公众号反映,说她通过仁丰地产,居间将自己在凉城一村的一套房子出租给别人。当初说好租期为一年,但租客住了半年就退租了。 而当田女士打开自家房门时,发现不仅当初配置的电视机等消失不见了,家具、墙壁等也都被人为破坏。更让人气愤的是,这名租客还玩起了失踪。



田女士说,今年2月份,她委托仁丰地产居间,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500元人民币,物业费、水电煤都由租客承担。租金的支付方式是常规"付三押一",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倘若中途终止合同,任何一方都将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如果租客损坏了房屋和设施,同样也应赔偿。



投诉人田女士称:“然后到七月底之前他和我说,我要退租了,押金我不要了,那我说你几号走,他说8月8日,我说你物业费付了吗,他说没付,我说水电煤你都结清,他说好的我结清。”


可是,当田女士上门接收房子时,这名租客却并没有出现。打开自家房间,田女士大吃一惊,当初配置的电视机、两幅油画、鞋柜都消失不见了;茶几上被人被刀戳了几个洞;天花板、墙壁上到处是划痕。



田女士称:“发现茶几上砍了几刀,墙上划了一塌糊涂,墙后面的油画没了,电视机没了,鞋柜没了。”


再一查,发现房屋的物业费、水电煤等费用都处于欠缴状态。于是,田女士找租客理论,发现自己的电话、支付宝、微信全都被对方拉黑了。再找房产中介,结果这名租客将房产中介的电话、微信等也都全部拉黑了。找到当初这名租客身份证上登记的虹口区的住址,却发现那里已经拆迁了。由于当初合同上没有对中介方的审查义务进行约定,也没有加盖任何公章,仁丰地产理直气壮地两手一摊不管了,这让田女士非常气愤。



田女士称:“你们肯定有法律顾问,有律师你们是公司,比我自己出面更容易找到他,因为我是弱者,我一个人怎么能找到他。他说我们不管这些的,帮你找找不到你自己去找,所以我打电话给他们总部,总部说我了解下情况,就没下文了。”


记者尝试拨打了这名租客的电话,没想到对方马上就接听了。对于电视机、油画、鞋柜等消失不见的问题,租客吴先生轻描淡写地表示,电视机被他女儿弄坏了。


租客吴先生表示:“她这电视只有六七百元,我有押金在她这里,什么叫押金,我收据上开出来叫押金,没开出来叫违约金,这点押金肯定是购赔偿他这点东西的。”



对此,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表示,租客所谓押金等同于违约金的说法是不对的,而且,他的行为还涉嫌触犯相关法律。


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胡玥表示:“可能会涉及到盗窃或者侵占的行为,但由于金额较小,肯定不构成刑事立案的标准,但在治安处罚上,还是有一定的处罚可能性,但具体还要有公安机关予以认定;在这个合同关系中,租客存在一定违约行为,他一个月押金,已经作为违约金偿付,那么如果给当事人造成其它损失,那么还要赔偿额外损失。”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方拒绝接受采访,但表示,他们正在协助田女士寻找这名租客。


据悉,田女士已经向虹口警方报警,不过截至发稿时,并没有进一步消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浩亮 摄像:王研坤 陈玮 实习编辑:胡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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