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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新规严管出租车 拒载绕路两次即被吊证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胡晓虎

2018-12-05 16:35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获悉,新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出租汽车和车辆非法客运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于近日施行。11月1日起,市民乘坐出租汽车被拒载、绕道多收费,只要有两次被执法部门查证属实的,该驾驶员将被吊证。



据悉,新版《裁量基准》主要加大了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绕道多收费、计价器作弊等行业顽疾以及对单位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处罚力度,并首次明确将"安装、联网和使用GPS等车载定位智能系统"列入处罚标准。



以拒载行为为例,按照原《裁量基准》规定,一经发现,驾驶员将被处以暂停营业1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若一年内再次发生的,将被取消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而新版《裁量基准》则取消了"一年内"的溯及期限限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生涯中,只要被查证有拒载行为两次的,即取消其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业内的行话来说,就是"黄牌警告带终身"。同样的修改还发生在多收费行为。新版《裁量基准》规定发生多收费两次以上被查实的,不管金额多少,也将直接被吊证。不再单独按照多收费的金额多少来裁量处罚种类。



此外,此次《裁量基准》的修订还加大了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将巡游出租汽车交于无证人员驾驶的处罚力度。除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将车辆交于无准营证的人员驾驶未造成后果的,处5000元罚款;造成计价器失准、损坏或者利用其他手段舞弊的,取消经营者的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外,还增加了一个累计车辆总数的比例限制,即累计达到其车辆总数的20%的,亦将对出租汽车经营者予以吊证。



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科长王旭峰表示:裁量基准就是予以明确我们现有法规里面的一个行政处罚的一些明细、规定,一一对应我们的违法行为,也就是对我们的处罚进行细化和标准化的规定。也是规范了我们执法的自由裁量的权限的一个工作。



而相应处罚力度的增加,是否会影响出租车行业人员的流失,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法制科科长王旭峰表示,基本上不会存在影响,因为此次《裁量基准》规定是在原来的出租车汽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予以明确和细化,并未有增加对于出租车司机与企业新的要求,对于遵纪守法、遵从职业规范的出租车司机及企业并不会造成影响,主要是针对有故意违法行为的司机与企业进行相应的惩处与警示。



而对于被取消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的出租车司机,《裁量基准》规定其在5年内不得再驾驶出租车辆,同时,也不得申请驾驶网约车辆。

与此同时,对于网约车的违法违规行为,交通执法部门表示:处罚和管控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目前,若发现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没有运营资质,将按照非法客运对个人或企业进行1到2万元不等的罚款,以及暂扣驾驶证等处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胡晓虎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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