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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2020-06-03 13:01

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今天(6月3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上海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2294件,包括民事案件1429件,行政案件633件,刑事案件216件,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共审结环资案件2227件,包括民事案件1404件,行政案件604件,刑事案件206件,公益诉讼案件13件。



其中,环境污染案件整体呈现出缓和趋势。2017年至2019年,上海法院分别受理环境污染案件807件、512件、523件。2020年上半年受理该类案件179件,同比下降了26%,可见《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之后,全市环境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取得了实效。


2019年底,上海高院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精神,以及重要水系和生态功能区的分布特点,对环资管辖体制进行大幅调整,规定2020年1月起将环资民事、行政、刑事三类案件按照统一的集中管辖标准,交由金山、青浦、崇明、上铁四家法院负责审理。上海崇明法院重点保障世界级生态岛、东滩重点生态区域,以及长江口战略协同区;上海青浦法院重点保障环淀山湖水乡古镇生态区,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青浦西部湖泊群以及黄浦江上游生态保护区;上海金山法院重点保障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以及杭州湾北岸战略协同区;上铁法院重点保障东海海域湿地区,以及黄浦江生态廊道、吴淞江生态廊道。上海三中院统筹全域并依法进行审级监督。上海高院负责指导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外协调与长三角地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钟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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