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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师玉诚

2017-12-26 21:53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严禁实施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


上海市工商局提示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出炉,竞争有道,公平当先!您可看好了:


宣传不能去作假

混淆山寨危害大

商业贿赂远离它

互怼诋毁不合法

抽奖不超五万元

商业秘密保护先

网络专条新增加

新法实施作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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