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初步认定面包车撞人事件为交通肇事
时讯
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官方微博
2018-02-02 18:06
2月2日上午8时57分,一牌号为赣A396Y7的福田牌面包车自新昌路左转至南京西路时车内起火,后失控冲上人行道,造成肇事司机陈某(男,40岁,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及17名正在等候红绿灯的行人不同程度受伤。周边群众与公安交警、消防迅速将火扑灭。现场7名伤者被120送往医院救治,另有11名伤者自行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其中重伤1人(系肇事司机),轻伤9人(留院观察),轻微伤8人(均已出院)。
事发后,经警方现场勘查,肇事车内有1个钢瓶(气门处于封闭状态),6个家用液化气罐(阀门均处于关闭状态),7个盛装过汽油的矿泉水塑料瓶(其中3个仍装满汽油)。起火点位于车辆第三排座位处,相应部位发现一枚烟蒂。经对陈某采血检验,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
警方走访了解到,陈某在上海从事金属制品加工工作,近来专门从事非法运输液化气瓶上门送货的生意。据其妻子金某反映,陈某今日上午告知其出门送货后即正常离家。
经调阅路面监控及走访现场目击者,肇事车内只有陈某一人,在8时42分时他边打电话边驾驶车辆,通话时间长达10余分钟,期间还伴有吸烟动作,未见其下车。监控显示,肇事车辆在行进过程中,从新昌路左转驶上南京西路时后排起火,有浓烟从车内外溢。在即将冲进人行道时,刹车尾灯呈亮起状态。
综合上述情况,警方初步认定该事件性质为交通肇事。
目前,陈某已被警方控制。其因吸入大量烟雾造成气压伤,引发创伤性心跳呼吸骤停,仍处于昏迷状态,医院正在全力救治。警方将待其伤势稳定后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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