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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都明确了 初婚再婚都可享受婚假

东方网

2016-02-24 10:57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天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从3月1日起,本市新人无论晚婚与否都将享受10天婚假,符合政策的生育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加生育假128天,男方享配偶陪产假10天,比原先的晚育护理假3天多出了7天。市卫计委在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1月1日至3月1日前领取结婚证或已生育的市民,可以按照新规定补休相关增加的假期。


  解读:

  三种假期怎么休

  这次国家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再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对于原来的晚婚假7天如何处理没有涉及到。为了保持福利措施延续性,上海决定在修改《条例》时婚假天数不做减法,因此把原来的晚婚假7天调整为新增婚假7天。也就是说,现在结婚无论是否属于晚婚,都可以享受到实际10天的婚假。

  劳动法专家周斌表示,在10天婚假中,初婚、再婚都可享受。以前再婚的不能享受晚婚假,只能享受婚假3天,而现在不管是初婚还是再婚,都可以享受10天婚假。

  根据本市原来的政策规定,在当时国家鼓励晚育的导向下,上海女性产假为98天,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实际可享受128天的假期。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邬惊雷介绍,根据国家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考虑到本市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益,这次修改就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调整后,上海妈妈无论是否属于晚育,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假期,其中产假98天、生育假30天。陪产假,修改前叫做“晚育护理假”。原来的规定是晚育妇女的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目前国内其他城市有7天、10天和15天等多种方案。市人大表示,社会普遍认为3天时间较短,为了体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人文关怀,支持男方对生育妇女进行照护,同时也兼顾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不给企业增加过多用工成本,综合平衡各方面因素,根据多数意见,将新的配偶陪产假规定为10天。也即,现在起无论是否属于晚育,爸爸们都可以享有10天陪产假。

  具体操作上,这三种假期都不能分段享受,必须一次休完,如遇双休日也应连休,也就是遇到双休日不能补休。如果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例如国庆、春节的小长假,属于法定休假日范畴的三天可以事后补休,其他调休的4天不能补休。不过,产假最早可以在产前15天起休。市卫计委副主任吴乾渝表示,难产的还有15天休假,如果是生多胎,多一个孩子还有15天休假,这些规定都是以前明确的,这次都没有做调整。


  分析:

  警惕女性就业歧视

  据介绍,增加的7天婚假享受原婚假同等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3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资金渠道保持不变,即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如果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就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程序弥补。据目前预测,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后,社保基金中用于支付生育生活津贴所需的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关于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由用人单位承担。需要说明的是,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指的是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不容忽视的是,再生育或将给育龄女性带来就业和发展的压力问题。为此,本市将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预防女性因为生育遭遇的就业歧视或职业晋升受阻。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督,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治理用人单位对育龄妇女的就业歧视,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预测:

  3-5年内每年增2-3万人

  据市卫计委测算,本市实施“全面两孩”,新增目标人群主要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户籍、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夫妻,约为77.6万对。

  综合考虑本市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平均生育年龄、生育间隔、生育意愿及办理申请后的实际生育比例,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能新增的出生人口数进行高、中、低三种方案测算表明,3-5年内全市户籍人口最有可能新增出生人口6-12万人,每年约新增2-3万人;流动人口在沪出生平均每年新增2万人左右;预计近几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最高峰将出现在2017年,预计年出生27.6万人。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另据透露,上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共批准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3.39万例,其中1.8万例已生育,占审判人数54.3%,6000多例处于现孕状态。单独两孩政策的平稳有序实施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降低了出生人口堆积的风险,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奠定了良好基础。


  配套:

  可应对出生高峰27.6万人

  邬惊雷介绍,目前本市有87家助产医疗机构,产科床位4300余张,可容纳年分娩量30多万人次。能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179家,总床位数3600张,全市注册儿科医师3205人。按照测算,现有产科资源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生育堆积和出生人口最高峰。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怀孕、分娩动态监测,建立预警机制,确保市民安心和母婴安全,同时,加强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扩大儿科门急诊规模,增扩儿科病床;充分发挥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儿科联合体或联合团队,推动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儿科服务能力。

  为积极应对入学入园问题,市教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土局等部门指导区县研究制定教育资源配置,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增设班级、适当提高班额等途径,加大教育资源建设力度。同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对教育设施薄弱区域的导入,同步落实配套教育设施、师资队伍培养及配套开办、运营保障经费。


  衔接:

  今年结婚生育的可补休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孩的夫妻,仍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如果再生育,原先领取的《光荣证》应注销,停止享受奖励扶助待遇,但是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必退回。

  在2016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可以按照新的规定补休增加的婚假、生育假和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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