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地铁站台上秀“一字马”,博眼球还请分场合!

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沈雪颖 李翔

2020-09-06 21:43

小视频,直播间,流量时代,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网红”和“准网红”们,都使出了浑身解数,毕竟点击量越多,能获得的“利益“自然也越大。



这不,这两天,就有网友爆料:9月1日,有两名大长腿美女在上海地铁内大秀美腿、在地铁站内做劈叉动作。

不过,美女们没想到的是,这么干,除了吸引了流量之外,还引来了警方和媒体的关注,还上了新华社的新媒体,这下全国出“名”了。

为什么会引发这么大的负面影响呢?关键还是没分清楚场合。

站在美女们的角度来看,既然是要博眼球,那自然是在场的人,越多越好,干的事情,还要跟场合有反差,才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嘛,在一些常规的场所秀,似乎也很难聚集大家的眼光,所以,下班高峰的上海地铁十三号线,就变成一个“看似”十分合适的秀场:人流量不少,又不像一号线,二号线那么拥挤,连秀“一字马”的空间都没有;在大家来去匆匆的档口,两名年轻女子在站台上同步做出劈叉动作,显然也是出乎大家的意料的,能吸引注意力,那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这个对于“博眼球”来说非常适合的场所,本质上并不适合表演,容易引发围观,也容易产生秩序混乱。所以,这样的行为,也是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

除此之外,美女们还违反了目前上海地铁的一项特殊规定:乘坐地铁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十三、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企业有关票务、安全等方面的服务须知,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遵从服务、应急设施的使用提示,服从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



所以,上海轨交公安,对这两位在地铁站内秀“一字马”的小姐,的定性是这样的:

2020年9月1日17时20分许,李某某(女,23岁)、李某某(女,23岁)为博取网络关注,在明知乘坐上海市轨道交通须佩戴口罩的情况下,蓄意在轨交13号线武宁路站、隆德路站站台摘下口罩后(挂于耳侧)多次做出劈叉动作,并拍摄相关视频发布于网络。目前,两人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处以行政警告。

因为没有引发严重后果,所以处罚并不算太重,但是像这样为了博眼球,不顾场合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在广州,还有带着草席,吃着黄瓜躺在地铁站里做直播的主播。

今年,上海市交通委正在着手对《上海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再次进行修订,不知道新的守则,能不能对这些抱着其他目的的“乘客“,多一点约束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李翔 编辑:范燕菲)

相关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

暂无列表

APP 内打开
打开看看新闻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