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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曝光沈阳出租行业乱象”续:交通联合公安整治非法营运 力揪幕后“保护伞”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司晓帅 马越

2016-12-27 17:51

【视频】记者曝光沈阳出租行业乱象 沈阳市官方回应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上周曝光了沈阳出租行业乱要价的行业乱象,沈阳市委常委、市营商办公室主任连茂君表态称,记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这次请你放心,我们要抓一个惩一个,抓一个完善一个。”随后,沈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处罚结果,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沈阳市交通局遭到通报批评,在暗访中违规运营的出租车企业和个人也受到惩处。12月26日,沈阳市交通、公安部门又发布消息称,将严厉打击重点区域违章行为、加大出租车投诉处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以及为“黑车”充当“黑后台、保护伞”行为。


沈阳市营商办主任连茂君向Knews记者表态


从本周起,沈阳市交通局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机场、车站、商业街区、地铁出口等人流密集处和违章案件高发区,执法人员将以此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划定37个执法责任区,打击拒载、索要高价、计价器作弊等违章行为。


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各类违规行为将被从严从重处罚:对计价器作弊的,一律缴销人员从业资格证;对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强行并客的,一次吊扣、两次缴销从业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相关法规,一律先行滞留车辆,中止营运,直接缴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终身禁止从业。


针对出租车投诉问题,沈阳市交通局将加大处理力度,畅通市民投诉渠道,96123-3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一般案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疑难案件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对每个月投诉量排名前十的出租车企业除经济处罚外,停办业务3个月;对一年之内有责投诉达到3次的驾驶员,暂停从业资格并参加培训,达到6次的依法取消从业资格。


多项惩处新规颁布后,沈阳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在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同时,沈阳市交通局还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的“双色高仿出租车”、“网约专车”、套用出租汽车标识的“克隆出租车”或“下线出租车”、“黑出租车”、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租赁客车等违法车辆。


沈阳市几年前曾集中销毁“黑出租车”


沈阳市公安局也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一经发现“黑车”违法犯罪行为将立即查处,对为“黑车”充当“黑后台、保护伞”的,将坚决予以打击。此外,还将对“黑车”涉及的汽车维修企业、特业场所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


沈阳市交通部门称,对一切查处的“黑车”均处以不低于2万元罚款;对于“双色高仿出租车”及其它社会车辆安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标志或者设施,未发现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的,一律处以5000元罚款;对于租赁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一律按照未经批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予以界定,并处以处不低于2万元罚款。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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