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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常州毒地”案公益组织败诉 需支付天价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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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Knews记者 胡宝强 黄至蕙

2017-02-05 15:57


视频:看看新闻Knews连线方正宇


2016年4月,常州外国学校因为选址紧邻毒地而导致的环境污染风波受到广泛关注。当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这两家环保公益组织,就该事件起诉了三家污染企业,要求对方消除污染土地对周围环境的风险,承担修复费用,赔礼道歉,并要求三家企业承担相关的诉讼成本。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两家公益组织的诉讼请求不仅被常州中院驳回,而且还要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9.18万元。



这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社会公益组织提请环保公益诉讼首起败诉案件。


资深律师方正宇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时表示,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公益诉讼败诉后是否可以减免诉讼费,考虑到公益组织胜诉后并不是将胜诉赔偿款纳为己有,而是继续投入到公益事业中去。这样的宣判结果于法规无可厚非,于情理有可商榷之处。方律师建议,在未来,如果其他公益组织想进一步发起公益诉讼,要在对法律有全面了解的情况下谨慎选择主体避免自身损失。从立法层面也要对公益组织提供扶持,细化减免政策,给予可预期的后果才更符合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需求。


对此,原告方、两家公益组织称,他们将积极准备上诉,并提请审计署对污染地块流转、处理中所涉的资金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此外,对于一审判决要求原告两方支付的189万余元案件受理费,原告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已经进行公开募捐,个人限捐2元。


对这一判决结果,大部分网友都表示不能接受。很多网友都认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工厂等处罚太轻,这也就造成了许多企业工厂有恃无恐。


例如本次事件,虽然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及修复,但对环境的伤害是不可逆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严厉的处罚和警示,不免有些企业还是会抱有侥幸心理,下次会再犯。



更多的网友是对环保组织败诉还要承担高昂费用这点提出了质疑。一是,"天价诉讼费"从何而来?二是,这笔费用由环保组织全部承担是否合理?



有网友坦言,如果诉讼成本、风险这么大,还有谁站出来为大家的环境、大家的权益说话呢?这值得我们深思。



2016年4月,有媒体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自2015年9月搬迁到新校址之后,先后有493名学生,因为周边环境污染,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甚至淋巴癌等身体异常情况。有家长发现,学校北部面积约26.2公顷的土地,曾经先后被三家化工企业占用。



这一消息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环保部、江苏省政府联合成立环保调查组,国家卫计委和江苏省卫计委联合成立医疗卫生专家组,教育部也派出了督导组。


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常州市政府发布调查结论,认定常州外国语学校的环境是安全的。为判断常外校园环境是否受到原常隆等三家化工企业场地的影响,调查组对校园空气、土壤、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未检出氯苯类、农药类等主要特征污染物。常外部分学生出现甲状腺结节,成因不明。中考体检显示,该校初三毕业生健康状况与其他学校学生没有明显差异。


不过调查组同时指出,"常隆地块"前期修复确实存在没有建设密闭大棚,没有配套废气收集设备,学校未经环保验收违规投入使用等问题。


常州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成当地政府加强 常隆地块 修复监管,确保达到治理要求。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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