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5月起施行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骥
2018-04-26 17:04
《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市编办副主任金跃明分别介绍了新出台的《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相关情况。浦东新区法制办主任黄爱武出席发布会。
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介绍,今年1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上海制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2018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时,应勇市长明确提出将该《办法》作为今年市政府规章的第一个正式项目,尽快出台。根据国务院批复和市领导指示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编办、浦东新区政府成立了联合起草小组,启动了相关立法程序。
《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经2018年4月9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令第4号发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立法是在总结上海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告知承诺制度进行规范的首个创制性地方政府立法。
《办法》明确,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审批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上海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实行已有十余年,先后对16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了告知承诺,近三年每年通过告知承诺实现当场发证40到50万件。此外,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中,又选择了42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告知承诺改革试点:2015年对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26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告知承诺试点,2018年对乙级、丙级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16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骥 编辑:曾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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