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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砍断妻子手掌判刑四年 连说三个对不起悔不当初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2016-03-21 11:17

法院判决书显示:39岁的被告人陈某小学文化,四川隆昌县人,2015年8月31日被警方刑拘、9月25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30日,被害人陈某在浦东合庆镇暂住地,因感情纠纷发生口角,陈某用刀砍伤妻子卿某,导致卿某左腕、左手多段完全离断伤,经鉴定,卿某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事发后,陈某拨打120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陈某随后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刑法》第234条规定: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照《刑法》第67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卿女士介绍:在上海妇联的资助下,她已经安装了义肢,平时帮助亲戚开店,自己顺便做些微商,生活艰辛但也自寻其乐。


目前,卿女士已经出院,并回到了四川的老家开始疗养。而对于其丈夫陈某的这种恶性的家暴行为,浦东检察院对其正式做出批捕决定。在浦东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了整个案情的经过。


检察官:“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行为,是因为家庭琐事纠纷,持凶器砍伤妻子手掌,致其妻子重伤二级,以涉嫌触及刑法234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88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院批捕。”


在上海法衡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对卿女士的断掌给出了司法定义,他介绍,被断掌的卿女士属于2级重伤。


司法鉴定人:“左手完全离断,司法鉴定上,一个手的拇指以上缺失就可以达到重伤了,所以我们是按照重伤的条款。她是重伤二级。”


法律中,对于故意伤害行为有明确的量刑标准,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持刀砍人行为,司法上也有着相应的量刑依据。


检察官:“在我们司法实践当中,故意伤害案件,致人轻伤,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呼吁广大女性要对家暴行为勇敢说不,相信法律,学会保护自己。


检察官石玮:“这个案件以血淋淋的教训警示了我们广大妇女同胞,在遇到家暴案件时,忍不能解决问题,唯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在遇到这种事件的时候,司法机关一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大家的安全。”


面对记者的采访,犯罪嫌疑人陈某连说三个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我的老婆,更对不起我的儿子,因为我儿子还小,才两岁,我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案件回顾】


被害人卿女士和丈夫2009年结婚,一开始两人关系还比较和谐。


直到去年,卿女士借了3000块钱给朋友,犯罪嫌疑人心生不满。从此以后,两人便开始有了矛盾。


去年8月底,卿女士离家出走被丈夫抓回上海,因矛盾激化,引发了这起惨剧。


案发当天,嫌疑人陈某从苏州把自己的老婆也就是被害人卿女士找回了他在上海浦东的暂住处,然后双方又发生了口角。


此时,嫌疑人在自己老婆的包里发现了一个她和其他男子合租的租房合同,嫌疑人疑心较重,他以为自己老婆出轨了,对他不忠,于是就下楼去买了一把菜刀,回家途中还在磨刀石上把这个刀锋利了。


回家后直接把老婆按到在床上,然后用刀在她左手上砍了两刀,直接把左手砍断了。


随后,陈某拨打了120报警电话,120急救人员看到卿女士手部手掌不翼而飞,遂向陈某询问,并劝说陈某带他们从垃圾箱里将手掌找回。连同手掌一道,卿女士被送往医院抢救。


陈某把刀磨锋利的目的,是为了砍下妻子手掌时,妻子会“感觉不太疼痛,减少妻子的痛苦。”


许多热心观众得知后,通过各种途经向遭受不幸的卿女士捐款。卿女士表示将会坚强地活下去。


对家暴说不


记者了解到:一些家庭中,妇女、儿童、老人往往容易成为家暴被害人。许多被害人存在“家丑不可外扬”、“宁拆一座桥,不拆一桩婚”的陈腐观念。


而被害人卿女士因为有过一次婚姻:前夫生病死亡,内心不希望第二次婚姻破裂,因此有“低人一头”的潜意识。因此尽管遭受过犯罪嫌疑人的殴打,但并没有选择离婚。


(看看新闻网记者:宣克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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