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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涉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开庭重审 预估审讯25日

时讯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俞骅 李一苇

2017-09-26 15:07

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早前被控三项罪名,经过审理,今年2月高等法院裁定其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不成立,但关于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今天(9月26日)正式重新开庭审理。



今天早上九点左右,曾荫权在太太曾鲍笑薇的陪同下,抵达高等法院。弟弟曾荫培和幼子曾庆淳也有到庭旁听。  

大批陪审员也陆续到庭等候抽选。主审法官向候选陪审员表示,本案只有一名被告面对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法官提醒陪审员切勿预先审判,不要受新闻报道、网络资讯、私人讨论或聆听庭外其他流言而影响判断,必须保持客观,根据庭内所取得的证供,以公平公正作出裁决,最终选出四男五女陪审团。

 
控方证人名单则有22人,包括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前局长刘吴惠兰、廉署执行处处长余振昌、建筑设计师何周礼等,法官预计本案审讯需时25日。

该控罪涉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曾荫权被指控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时,接受深圳东海花园单位装修工程的利益,以及考虑雄涛提交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换调幅(AM)广播牌照、申请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这三项申请时的报酬。

香港廉政公署经过三年零八个月的调查,律政司于2015年10月正式落案起诉曾荫权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和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今年2月,他被裁定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获刑20个月,他就该罪提出上诉,并申请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获得批准,但需要交付10万港元保释金、并交出旅游证件,不准离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俞骅 李一苇 实习编辑:蔡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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