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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上海科改“25条”改了啥?

子午观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丹 董亚欢 宋懿

2019-03-20 23:28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交给上海的重要使命。


今天,上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为科创中心建设提出25条改革措施,回答了由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等一系列科技创新的核心问题,为上海进一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扫除科技体制机制障碍。


上海科改“25条”,究竟改了什么?在上海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道路上,它又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事实上,2015年,上海就曾发布推进科创中心建设22条,为创新"减负"。这次的“25条”与之相比,激发和调动“人”的创造活力和动力,是最大的突破。


原先许多科研单位受到事业单位绩效工作总量限制,工资不能超出“总额度”的“天花板”。此次《意见》通过正面清单的方式,明确列入:竞争性科研项目中、用于科研人员的劳务费用、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提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酬支出等,均不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意见》进一步放权让利,允许单位和科研人员共有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科研人员不仅是发明人,也能变成权利人。


过去地位有些尴尬的技术转移人才也有了晋升通道。《意见》要求,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技术转移人才提供晋升通道。同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可在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和人员奖励。



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于晓华认为,科改“25条”的出台,对于科技创新,做了一次系统性的梳理,从科创的机构、人才、资金使用、成果转化,以及学术诚信等方面,做了一个框架性的规定,在上海打造全球科创中心的进程中,它将提供新动能。


科改“25条”,科技人员感受最真切。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华良院士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这些举措让创新人才“敢担当、敢作为”,让成果转化者“安心转、有利图”,进一步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意见》已经出台,下一步关键就在于落实。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还将根据《意见》制订改革政策落实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扎实推进有关科研活动自主权的下放到位,开展科创中心建设条例的立法研究制定工作,完善分级责任担当机制,为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彰显一座城市的能级与核心竞争力,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它有没有别人难以模仿和复制的战略优势,创新策源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上海考察工作时强调,上海要在增强创新策源能力上下功夫。此前他也曾对上海的科创工作提出要求,力争在基础科技领域作出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


近年来,上海的科技创新实力稳步增强,但在世界一流研究机构、标志性的重大原创成果方面,仍存短板。为此,科改“25条”还聚焦张江实验室的体制机制建设,对于国家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机构,探索试点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试行综合预算管理,给予长期稳定持续支持。


对标国际,未来上海将如何进一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骆大进认为,要在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创新前瞻布局等多维度持续发力,从而提升上海在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竞争中的话语权和核心竞争力。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丹 董亚欢 宋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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