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时讯
财政部税政司
2022-10-25 15:57
据财政部网站25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公告》显示,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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